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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明星的涉税风险

郭伟 /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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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税风险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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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难道,税务机关对明星的税务稽查,就是为了“补点税、罚点款、增加点税收收入”吗?当然不是。通过对明星的税务稽查,更多的是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这才是税务稽查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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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网上出现了很多关于类似于“百位明星一年赚了70亿,税务稽查已经盯上他们了”这样标题的文章。其用意是什么?是为了向税务机关建议,按榜单查税?还是为了转移税务稽查的“视线”?还是替已经被查的明星“喊冤叫屈”?从各大媒体,各路专家的评论来分析,这应该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的媒体公关活动。

    在近期各种分析明星涉税案件的文章中,有人把已经过去好久的明星涉税案“翻出来”又重新评论下。如:“毛阿敏偷税漏税案、刘晓庆偷税漏税案、林志玲补税案、梅西被起诉逃税案等”。对此,我认为,如果仅仅从涉税业务的角度去看发生在这些明星身上的税案,并对此进行评论,那是非常不专业的。难道,税务机关对明星的税务稽查,就是为了“补点税、罚点款、增加点税收收入”吗?当然不是。通过对明星的税务稽查,更多的是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这才是税务稽查的主要目的。

    “百位明星一年赚了70亿,税务稽查已经盯上他们了”这篇文章中,有过这样的描述:“对金钱的追求,自然是每个人的权利,但这种追求必须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而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寻常百姓,每个月工资3500元以上就得纳税,对比之下,这些明星的收入动辄百万级别,承担高税款实属应该,这也是作为公众人物应有的态度。”

    所以,从上述文章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每个月工资3500元以上就得纳税,明星的收入承担高税款实属应该”是本文的核心思想,也是国家今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高收入者,要做好准备啊!

    郭伟

    作者
    • 郭伟 历任税务专管员、业务科长、税政科长、业务局长、第三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30多年的涉税工作服务经验;凭借其在税务系统内广泛且良好的人脉关系,专注于高端私人税务服务领域。 为多家跨国公司及国内大型集团提供过税务服务及培训;担任国内多所高等院校客座教授,并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浙江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国家会计学院……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的“MBA、EMBA总裁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微信公众号:郭伟税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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