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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色生香|消费税,放过那些化妆品!

葛玉御 /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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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新政策出台后,对于绝大多数化妆品企业来说无疑是皆大欢喜。但值得一提的是,女性日常使用最为频繁的口红,可能会因征税而被吐槽的最厉害。

    活色生香|消费税,放过那些化妆品!

     

    这期话题相信是大部分女看官们特别感兴趣的,因为关系到所有女人的肉体粮食——化妆品!

    活色生香|消费税,放过那些化妆品!

    2016年9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发出《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和《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两个文件。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先将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加个(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二、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9月30日

    海关总署:

    为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对化妆品的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具体如下:

    (一)将征收范围调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界定标准为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篇(张)及以上。

    (二)将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

    二、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9月30日

    (请滑动框内范围可见更多内容)

    在这两个通知出台之前,有哪些化妆品征收消费税?见下图:

    活色生香|消费税,放过那些化妆品!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你需要知道的

    有关化妆品消费税的3个变化

    1、消费税税目中的化妆品这个名称过时了,改为“高档化妆品”。

    2、明确了高档化妆品的标准。普通化妆品不征税了,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由30%降为15%。

    3、以往没有明确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现在需要缴纳15%的消费税。

    尚书书签

    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共15个,包括烟、酒、化妆品(改为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铅蓄电池、涂料。

    化妆品消费税在生产及进口环节征税。计税依据分别为不包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和海关完税价格。

    2006年以前消费税税目中除了对化妆品征税,还对护肤护发品征税,税率为8%。护肤护发品指用于人体皮肤、毛发,起滋润、防护、整洁作用的产品,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护发素、香皂、浴液、发胶、莫斯以及其他各种护肤护发品等。2006年4月1日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但并未明确规定高档护肤类化妆品范围。

    新政策出台后,对于绝大多数化妆品企业来说无疑是皆大欢喜。但值得一提的是,女性日常使用最为频繁的口红,可能会因征税而被吐槽的最厉害。因为口红通常只有三四克,按照每克10元的标准,出厂价或进口完税价格在30元以上的口红都称得上“高档化妆品”了,恐怕难逃被征税的命运~~~

    葛玉御

    作者
    • 葛玉御 经济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行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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