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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色生香|中央说要减负 啥意思?

葛玉御 / 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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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经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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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中央要减负,不仅仅是从35%降到33%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调整税负结构,让税负慢慢地从企业转向个人,从消费转向所得和持有,从穷人转向富人,解放企业,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负担,这才是我们应有的未来。

    活色生香|中央说要减负 啥意思?  

     

    第六讲,聊个高大上的话题——宏观税负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年中会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降低宏观税负。是的,你没有听错,是降低宏观税负!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税负的表述一直是“稳定税负”,突然转变成“降低宏观税负”,啥意思呢?

    首先得说说宏观税负是啥。

    尚书奏折

    宏观税负就是政府收入GDP的比重。根据政府收入口径的不同,常见的有4种。

    小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2015年是18.46%。

    中口径宏观税负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2015年是22.49%。

    大口径宏观税负是指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四类,2015年是35.49%。

    除以上三个口径,还有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口径,IMF口径下政府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扣除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015年是30.69%。

    简单地说,宏观税负就是政府收的钱占GDP的比重。

    政府收的钱包括税收、收费、卖地挣钱、国企上交份子钱和社保的钱等。如果只算税收占GDP的比重,2015年是18.46%,拿这个跟其他国家比,实事求是地说,不算高。可问题是,咱别的钱可不少啊。把政府收的钱都给算上,比重就到35.49%了,这在国际上就不算低了。

    但话说回来,争这个高低本身没啥意义。

    比如说北欧国家宏观税负40%多,比我们高多了,但很少有人说这税负太高了,因为人家福利好,福利比我们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所以,真正有意义的是,我们政府以35%的宏观税负提供了怎样的公共服务呢?

    一般认为,我们当前的公共服务与35%的宏观税负水平不相称,所以说宏观税负偏高,有必要降低。

    中央说要减负,表明下决心了。

    但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减?主要有两条路。

    第一,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比如农业税负比第三产业税负要低得多,极端情况下,全去种地,不搞第三产业了,宏观税负肯定能降下来。但这路子显然太野了。

    第二条,更常见更靠谱的路是改革税收相关制度。比如今年轰轰烈烈的“营改增”,预期减税5000-6000亿。

    但有个事儿得说清楚,中央说要减负,只能是“结构性减税”,而不会是全面减税。

    结构性减税有俩意思:第一,有的税种税负减,有的税种税负增,以减为主,以增为辅;第二,全社会整体会减税,但有的人会减,有的人会增。

    有人说,这不是耍流氓么?毛主席可是说过,一切不以真正降低老百姓税负的结构性减税都是耍流氓。

    这儿得说句良心话,这么理解结构性减税可真的是冤枉政府了。

    首先,政府要花的钱在那儿摆着,教育、医疗、养老、国防、科技这些只能增,至少不能减,行政性支出应该减,但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减没了的。支出减不了,就意味着咱这收入不可能大规模全面的减少。

    其次,比宏观税负水平更重要的其实是宏观税负的结构。比如税负主要是在企业还是个人?我们现在是,企业承担了90%的税负,所以企业整体叫苦连天、举步维艰,是真的不容易。再比如税负主要是在消费环节还是所得、持有的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大多数都是对消费行为征的税,这完全不符合谁更有钱谁就多交税的原则。还有税负主要是富人还是穷人承担?咱上期聊过(活色生香第5期|我为什么支持开征房地产税?),主要的税收都通过消费获取,穷人的税负远高于富人。

    所以,宏观税负的结构问题比水平问题严重得多。

    中央要减负,不仅仅是从35%降到33%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调整税负结构,让税负慢慢地从企业转向个人,从消费转向所得和持有,从穷人转向富人,解放企业,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负担,这才是我们应有的未来。

    而说到全面减税,有俩前提:一是大规模减少政府花钱;二是大幅度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有多重要?举个栗子。

    假设社会上就10个人,5个富人,5个穷人。富人的收入都是1000块钱,穷人的收入都是100块钱。征税目标是100块钱。

    第一种情况:富人穷人每人10块钱税收。理论上富人税负1%,穷人税负10%。

    可现在有5个人逃税,他们少交的50块钱,实际上是剩下5个遵纪守法的人给承担了,这5个哥们儿很不幸地每个人交了20块钱。交税的富人税负变成了2%,交税的穷人税负变成了20%。

    坑不坑?还有比这更坑的!

    第二种情况:一个国家的税制不该让富人的税负与穷人的税负差别如此大——1%和10%,更接近现实的情况是,5个富人承担80块钱税收,5个穷人承担20块钱税收,理论上富人税负1.6%,穷人税负4%。(富人税负依然要比穷人低,这正是我们国家的情况。)

    问题来了,现实中有逃税能力的往往是富人。(富人的逃税动机未必比穷人强,但逃税能力一定比穷人强,这是事实。)如果是这5个富哥们儿逃税,逃掉的就不只是50,而是80块钱,那5个穷哥们儿现在每人得交20,税负变成了20%,是原来的5倍。

    这才是真的坑。

    但这不是最坑的。最坑的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税制设计与税收收入的目标和征管水平密切相关。换句话说,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有一种谁都说不准确,但都基本了解的默契——因为知道有人逃税,为了完成税收收入,税率就得定为20%——只有这样才能靠那5个穷哥们儿就完成税收任务。

    所以,制度设计中把税率定为20%,其实是大量逃税、征管不足的后果。

    如果有朝一日,征管水平上来了,大家都老老实实交税,那为了完成100块税收收入的目标,税率就不必定为20%,税负就真的可以降低到富人1.6%和穷人4%了。

    那增值税17%的税率就可以大幅度降低了,工资、薪金所得税45%的边际税率就可以取消了。

    那时候就可以更理直气壮地说:减税,我们是认真的!

    葛玉御

    作者
    • 葛玉御 经济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行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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