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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案例】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的案例解析

余大川 / 201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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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
  • 递延所得税
  • 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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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对于非暂时性差异,由于是永久性的,无论是在计算借方的所得税费用还是在计算贷方的应交税费时,都应该调整,而不是仅调整一方。

    案例:某电器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100万元,计提了10万的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2015年的利润总额200万元,今年支付了去年计提的10万预计负债,不多不少,且没有产生新的预计负债。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25%,没有其他调整项。

    首先描述两年的关于预计负债计提和支付的会计分录

    2014年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10

       贷:预计负债   10

    2015年的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   10

       贷:银行存款   10

    川哥讲会计解析:2014年确认了10万的预计负债并计入损益,2015年实际支付了10万的预计负债但是没有计入损益,即是说会计上把预计负债计入了2014年的损益当中了。而税法则认为,在2014年计提的时候不能抵扣,而应该在2015年支付时抵扣。这种现在多缴税、以后少缴税的现象,我们称之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为资产,即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4年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25.00(10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贷:应交企业所得税   27.50(110*25%)

    2015年,会计上的利润总额=200万,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200-10=190。

    借:所得税费用50

       贷:应交企业所得税   4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案例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案例:某电器公司2014、2015年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00万、200万,企业办公室拥有一项原值为20万的管理固定资产,使用年限2年,会计规定2014、201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10万、10万,税法规定2014、201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12万、8万。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25%,没有其他调整项。

    川哥讲会计解析:2014年,会计上确认了10万的管理费用,从而使得利润总额为100万;但是税法上认为2014年应该确认12万的抵减,会计上少抵减了2万,因此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100-2=98万,2014年应交企业所得税=102*25%=24.50万元。对于该部分差异,在2015年将会反过来,2015年,会计上确认10万的管理费用,但是税法只能确认8万的管理费用。这种现在少缴税、以后多缴税的现象,我们称之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为负债,即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4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5.00(1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4.50(98*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0.50

    2015年,会计上的利润总额=200万,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200+2=202。

    借:所得税费用   50.00(20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0.5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0.50(202*25%)

    特别提示:对于非暂时性差异,即以前常说的永久性差异,由于是永久性的,无论是在计算借方的所得税费用还是在计算贷方的应交税费时,都应该调整,而不是仅调整一方,因此非暂时性差异不会造成会计和税法的暂时性差异问题,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作者
    • 余大川 中央财经大学毕业,曾四大一游,现为大学教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川哥讲会计”系列文章作者,“风雨兼程会计人生”系列小说作者(年后出版);致力于在财会教育中融入浪漫主义情怀,为会计学生和会计工作者提供娱乐并学习着的港湾。
      公众号:川哥讲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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