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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刻钟,申报很轻松!(二十九)--(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北京税收志愿者团队 / 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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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不会准确填报申报表,如果你抓不住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如果你不能清晰理解政策口径,那么,就请每天用一刻钟时间静静地读一读《企业所得税涉税实务关键点提示和风险点解析》。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关键点1: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与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的关联性表现在:“103所属行业”、“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关键点2: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2015年新政策讲解章。

    关键点3: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键点4:自行享受,无需备案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在办理2014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A000000表《基础信息表》中的“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

    风险点1:劳务派遣人员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

    财税[2015]3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风险点2:2015年需要分段计算

    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之前的小型微利企业,须分段计算应纳税额。详见2015年新政策讲解章。

    风险点3:建筑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规定,建筑业不属于工业企业,因此建筑业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员工人数超过80人的企业在2015年度不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北京税收志愿者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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