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税的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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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税的课税范围确定、税率设置、家庭或个人作为征税对象的判定、差别扣除的实施,都需要与社会公平的目标相联系。
据媒体报道:近日,我国的个税改革再次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甚至由于传闻有可能扣除贷款利息而导致一些房企股价上升。其实,了解美国联邦所得税的读者会清楚,作为实行所得税综合税制的代表性国家,美国的纳税人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支付赡养费、搬家费、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资产处置损失、资本损失、医疗及牙科开支、利息支出、慈善捐款及房产税等等,也就是说,如果实行综合税制,利息支出仅是扣除项目中的普通一项而已。
个税改革中还有一个较大的问题,涉及是否采纳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方式,且是否需要引入差别扣除。例如,在美国,单身的纳税人、夫妇单独申报的纳税人、夫妇联合申报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寡妇或鳏夫,户主纳税人的标准扣除金额是不一样的,其中夫妇联合申报的纳税人获得的标准扣除金额最大。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提出,“个税改革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这一举措更能体现出税收公平。”且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并非以家庭取代个人作为纳税主体,而是两种纳税主体的并存,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并非强制以家庭为单位。
总之,个税的全面改革绝非易事,综合计税的课税范围确定、税率设置、家庭或个人作为征税对象的判定、差别扣除的实施,都需要与社会公平的目标相联系。
【老郭认为】:中国的个税改革,正在借鉴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的经验,上述所描述的内容会在中国实行,只是这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没有建立完善的税务征管配套措施,任何好的想法都无法“落地”执行。至于时间问题,自认为还需要五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