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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生周记341期(4.10-4.16)

王冬生 / 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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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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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税事:专业探讨

    1、征管手段进步,专业能力也需跟上

    一客户被税局问了几个问题,感觉都不该问,不是问题。税局的征管手段越来越先进,但似乎人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有点跟不上。手段先进是必要的,但过于依赖手段,脑子空了,这手段,也就不好使了。在借助手段的基础上,还是要熟练掌握税法,能了解业务,翻阅账簿,分析合同。人过份依赖机器,人也就变成了机器。像一个机器人专家讲的,我希望机器越来越像人,但不希望人越来越像机器。

    2、价格重要,但质量更重要

    客户经常说,你收费比别人高,人家是牌子更大的所,能不能降点?俺一般说,能降点,但降不到人家那个程度。俺接了活,是要全力做好的,不能应付的,必须投入足够的时间,价格就是基于预计的工作量。当然,不少客户也认可俺的意见,最后一般是既适当降降,也不非得比照人家。说到底,尽管价格是个重要因素,但把活干好,是更重要的考虑。

    3、房产免租期增值税的处理更合理

    单位出租自己的房产,一般有免租期,但房产税与增值税对免租期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免租期,按照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但增值税呢?不视同销售,不确认租金收入。感觉增值税的处理,更合理。因为,所谓的免租,不是不要租金,而是一种促销方式。在免租期,实际也租赁了,也有租金,怎么能按自用征房产税?税法的法条,不是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怎么征税多,就怎么规定,还是应逻辑自洽,合情合理。

    4、处理税收问题,实务怎么样不重要

    处理税收问题,不少人习惯问,实务怎么做?俺一般要努力地纠正,纳税是个法律问题,首先要看税法规定,按照税法规定去操作,而不是别人实际如何操作。不同的人,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不同的实务,到底跟着谁跑?按照别人的实务,处理自己的税务,思路本身就是失误,结果可能就是错误

    5、税务司法鉴定的提法还需慎重

    与同行讨论一税务司法鉴定的稿子,同行认为这个提法,有问题,哪有什么税务司法鉴定,你鉴定了,法官采信吗?如果不采信,有啥意义呢?颇以为然。涉税问题是法律问题,不是某些方面的专业技术问题,比如笔迹是否真的,孩子是否亲的,这类问题,都可以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法官可以采信。而涉税问题,往往涉及对税法的理解,只有财税主管部门,才可以做出类似释法的解释,作为市场主体的专业机构,显然无法承担这种责任。税务司法鉴定的提法,还需慎重。

    6、纳税是法律问题,不是关系问题

    客户准备做税务风险健康检查,在沟通的过程中,客户问是找当地所做好,还是我们做好?这个问题,好回答,也不好回答。我说,那就看您看重什么了,如看重与当地税局的关系,最好找当地所,我都不知道您主管税局在哪。如果看重专业能力,我们可以让您放心。说到底,纳税是个法律问题,专业问题,不是个关系问题,人情问题。合法合规,才是最有效的风险防控方式。靠关系,靠人情,靠得了初一,靠不了十五。

    7、以真实身份出场

    帮客户与税局沟通分歧问题,客户问我们以什么身份出场?我说当然是以税务顾问的真实身份,不能冒充你们公司的人。这是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的事,不必藏着掖着,也不能假冒伪劣。如果不敢亮明身份,说明心里没底,甚至有鬼。不论是没底,还是有鬼,这事就玄乎了。

    8、本想找上帝,结果收徒弟

    本来谈合作,结果成了收徒。与一潜在客户谈合作,本想能签一单,但最后客户说想派人到俺这学习,参加我们正在做的其所在集团的税审项目。听到这种建议,忽然想起那句老话:炒股炒成股东,炒房炒成房东。本来想找上帝,结果找来徒弟。但又一想,没关系,来吧,热烈欢迎,而且倾囊相授,毫不保留。有了共同的经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观念,更有助于今后的合作。人需要点精神,也需要点眼光与格局。

    9、大师傅越教越有

    朋友看到俺昨发的本想找上帝,结果收徒弟的微信,提醒俺注意保密。俺理解朋友的好心,来的人所在单位,与项目单位是关联方,一家子,尽管如此,也征得了客户同意。至于自己公司的专业秘密,既然进了门,就是一家人,没什么不便看的。说到底,作为竞争力的服务能力,都在自己脑子里,都是多年积累的,谁都拿不走,也不是学几个月,就可以全学会的,自己对多年的同事,都是倾囊相授,也没有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还是师傅,大师傅,有吃有喝,而且越教越有。

    10、德发税案支持判决的逻辑很牵强

    再次学习最高法2017年的德发税案判决书,尽管有些逻辑推理非常严谨,但支持最终判决的逻辑,非常牵强。判决让税局将因交易价格太低,核定价格补征税款的滞纳金,退给纳税人。依据是征管法52条,因税局原因导致纳税人没有及时缴税,只补税款,不补滞纳金。为什么说是税局原因?税局没有证明是纳税人原因,就是税局原因。这逻辑就很勉强了。其实,这是个转让定价问题,如果再引用企业所得税转让定价调整,补缴利息的规定,判决就更公正。尽管不尽如人意,但最高法能受理已经过一审、二审,且被省高院驳回的案子,已经是很大进步。

    11、从德发税案判决书看到了什么?

    学习德发税案判决书,看到了什么?看到纳税人的坚韧,不到黄河不死心,一直将官司打到最高法。看到稽查局的尴尬,首先被纳税人质疑身份的合法性,再被指控超越征管法规定的权限,尽管法官在这些问题上支持稽查局,但逻辑很勉强。看到法官逻辑的严谨,某些逻辑推理,几乎严丝合缝,很有力量。看到征纳双方的盲区,纳税人似乎没有看到这是一转让定价问题,应由反避税部门管理,稽查局不知为什么只看到营业税,没有看到所得税与土增税,尽管手下留情,但纳税人不领情。看到《征管法》的漏洞,平时没觉着有啥毛病,一较真,漏洞不少。看到判决的负面后果,纳税人通过转移定价少交税,税局逮不着,大赚,赚少缴的税款,税局逮住了,只补税,小赚,赚占有税款的利息,这导向有点歪。看到税法的作用,税法是管用的,纳税人尽管一审败诉,二审败诉,最后还是赢回滞纳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万象:家国天下

    1、放开掐脖子的手,就不用人工呼吸了

    房地产大咖讲当前的房地产救市,有点滑稽,一只手做人工呼吸,一只手掐住脖子。只要把掐脖子的手松开,不用人工呼吸,慢慢就缓过来了。感觉掐脖子的方式之一,就是土增税的预征政策,不管是否赚钱,预征率还是房地产业最火爆时的3%。限购限贷是掐脖子,征收不合理的税收,也是掐脖子,资金掐脖子的一种方式。

    2、有比惩处犯罪分子更大的目的

    到某检察院参加一个促进涉案企业合规的案例分析,在传达室等同事的时候,来了两个人,去同一个会议室,就简单聊了几句,原来是涉案企业的当事人。男的取保候审,女的是被羁押老板的妻子,两个人没说几句,就红眼圈。想起20多年前,参加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行动,当时逮住一个叫周建军的,骗税的证据被做实后,当地的警方来带他走,他晃着脑袋说,这辈子再也不犯法了,那个场景如在昨日。如何既依法惩处,震慑犯罪,又不因抓人导致企业彻底停摆,如何找到两者的平衡点,值得研究。说到底,依法惩处犯罪分子,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有比惩处犯罪分子,更大的目的。

    3、不希望天门山悲剧再次重演

    几个年轻人在天门山景区寻短见的事,已经发生好几天了,个人的悲剧,家庭的悲剧,社会的悲剧,如果不做深入了解、分析,不知悲剧还将发生在谁身上。应该有记者或研究机构,或政府部门,详细调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他(她)们的工作与生活中,究竟发生过什么,让他(她)们感到没了指望,不得不走这条路。不要指责个人的脆弱,家人、友人、单位、政府、社会都该反思,如果在某个时候,有人给出援手,如果某些事,让他(她)们感觉更公正一些,是不是不至于走到这步。这些年,普通人的生存状况,是更容易了,还是更难了,原因是什么!真该深刻反思了。

    4、美国如果当不成老大,老二也当不成

    越来越多的国家,放弃用美元结算,如果美元不是世界货币了,美国也就不再是世界霸主了,不是老大了。如果不是老大了,就能当老二?未必。当年美苏争霸,美国老大,苏联老二,苏联当不成老二后,也没当成老三,直接就没了,俄罗斯现在都不知该是老几。估计美国人也明白,如果当不成老大,那就不知沦落到老几,历史上跌落霸主地位的强国,好像都没当成老二。所以,老美玩命也得保住老大的地位,一旦有事,美军直接下场,不是没有可能。但只要我们有足够的实力,让对手知道,玩命玩不赢,甚至可能把自己玩残,估计也就不敢玩命,那些人算账猴精,我军也许就可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战也。如军方某位大咖讲的,不经过一次激烈的较量,老美不会承认我们的地位,当然如果我们准备好了,它也许会知难而退。

    5、形式主义屡见不鲜

    看一文章,说学术研讨会成了表演,重点不是深入研究问题,而是哪个大领导致辞了,哪个大咖莅临了,至于有什么观点,有几份道理,没人关心。这其实是形式主义的一种表现,玩虚的,只关注面子,是否金玉其外,至于里子,是否败絮其内,没人关心。形式主义年年反,也不知道是缓解了,还是厉害了,反正感觉在蔓延,学术研讨瞎糊弄,论文答辩走过场,法律草案喊口号,虚头巴脑的东西,屡见不鲜。

    6、沙尘暴的味道淡了不少

    这周的沙尘暴,与当年在北京上学时相比,还是轻多了。记得当年刮一夜沙尘暴,早晨醒来,嘴里都感觉牙碜。从小就土生土长,现在也土里土气,碰上沙尘暴,吃点土,尽管难受,但尚能忍受,也不得不忍受,与当年比,现在的味道,淡了不少,也算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7、月朦胧,鸟朦胧,领导竟也朦朦胧胧

    上某网站,查点资料,顺便打开领导介绍,发现与以前不一样了,以前有照片,出生年月日,什么时间,什么单位,干什么,一清二楚。现在,只有职务和分管工作。忽然想起若干年前,有句歌词,月朦胧,鸟朦胧,领导不是来路不明,而是朦朦胧胧,如同距离产生美,就当朦胧美吧。

    8、营商环境需要健全的法制环境

    某地产公司要收购一项目,当然要做尽调,内容之一是法务尽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比如说环保是否有问题,建好的房子,会不会给拆了。因为拆房子的事,屡有耳闻。对建房者或买房者而言,如果通过合法的程序,办结合法的手续,就不应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如果哪个政府部门违规操作,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不能让无辜者,遭受财产损失。如果不能对未来的法律风险,有个明确的预期,难免影响投资,影响消费。说到底,良好的营商环境,必须有健全的法制环境,能有效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法制环境。其实都是常识,但常识似乎经常被忘记。

    杂谈:人生感悟

    1、人不宜在一个岗位待太久

    轮岗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安排,如果掌握好节奏,既有助于员工全面成长、进步,也有助于不同部门间的工作配合。经历不同的岗位,可以拓宽思路,开阔眼界,理解不同部门的关切和诉求。如同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人不宜在一个岗位待太久。

    2、风云人物被快速遗忘

    到某大学讲课,想介绍十多年前李敖在清华演讲时说的一段让我感觉很震撼的话,问大家是否知道李敖?将近30个学生,没一个知道的。不仅感慨,也许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也许互联网大潮更新太快,也许已没有也许,如此风云人物,竟被遗忘的如此彻底。在不久的将来,问知道金庸吗?估计也没几个知道的。其实,知道又如何?早晚还是被遗忘。有,终归于无。李敖那几句话的大意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世界上最多的,我不认为那是假的,只要我们努力,他就是真的。

    3、写书三十本,老来当枕头

    每年出本书,已经出了7本,主要送客户,作为同事的学习材料,自己平时也用。库房里还有不少,有同事建议可以送图书馆,那就试试吧,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北大、清华、人大的图书馆,都欣然接受,给个证书。这事有段时间了,昨看一大咖自我介绍,其著作被某图书馆馆藏,才知道这事还可以得瑟得瑟,俗人一个,也拿出来显摆显摆。陈忠实老先生写《白鹿原》之前,就是发誓写一本自己百年后,可以当枕头的书。计划写三十本,以后也给自己当枕头用,那觉睡的,肯定香。

    王冬生

    作者
    • 王冬生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2001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实践,曾先后供职于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8年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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