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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套路出牌?

徐甘木 /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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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货币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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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前几篇文章介绍了非货币福利中的3种情形的处理,分别是:

    1.以自产产品或外购产品免费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心意和心意之间并不相通

    2.将自有房屋或租赁房屋免费提供给员工使用(我柠檬了!

    3.按市场价购买房屋后,低价出售给职工(我柠檬了!

    这些可以说是非货币福利的基本模型,然而,考题总是更复杂一些的,会涉及到几个基本模型的混合。

    有老铁问了,为什么出题老师不当人呢,让大家好过一点不好吗?

    因为现实世界就是这么复杂,考题只是让大家提前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复杂。

     

    那怎么个混合法呢?

    比如公司自建房屋后,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职工。

    很明显,这是1和3的混合。

    模型1是以自产产品免费给职工当做福利;

    模型3是公司外购住房,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职工。

    现在是把自产产品(住房)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提供给员工。

     

    那如何处理呢?

    我们来捋一下这个逻辑链条。

    情形1中,以自产产品免费提供给职工当做福利,要视同销售,同时结转成本

    情形3中,公司外购住房低价出售给员工,不视同销售,但要将市场价和员工到手价的差额在员工服务期限内进行摊销

    混合一下怎么做呢?

    集两家之长。

    因为是自产产品,所以为了正确反映公司付出的代价,要先按照市场价视同销售,结转成本;

    又因为是以补贴的价格提供给员工而不是完全免费,所以企业付出的代价收回了一部分,而没收回来的就按照员工服务期限进行摊销。

     

    来道例题验证下:

    20×1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10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自行开发的10套房屋以每套600万元的优惠价格销售给10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自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必须在甲公司工作10年,如果在工作未满5年的情况下离职,需根据服务期限补交款项。20×2年6月25日,甲公司收到10名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款项6 000万元。20×2年6月30日,甲公司与10名高级管理人员办理完毕上述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上述房屋成本为每套420万元,市场价格为每套8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1.视同销售

    借:银行存款    6000(公司收回的部分)

      长期待摊费用  2000(公司未收回的部分,需要按照员工服务期限摊销)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按照市场价视同销售以正确反映公司付出的代价)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0

      贷:开发产品   4200

    这里可以对比一下,如果是企业将自建住房免费送给员工的话,分录应该是:

    借:长期待摊费用    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0

      贷:开发产品   4200

    和上面分录的唯一区别就是公司是否收回了一部分代价。

     

    2. 公司没收回来的代价按照员工服务期限进行摊销。

    因为员工享受优惠住房的前提是在公司工作10年,也就是2000万的差价买了员工10年的忠诚,每年“忠诚”的价格就是2000万/10年=200万。

    借:管理费用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200

    说这个是想告诉大家,现实世界远比教材复杂,但教材教会我们的是基本原理,遇到复杂的情形我们可以进行拆分,灵活运用多个模型解决问题。

    就像上学时老师教会我们的是加减乘除的算法原理,而老师不可能穷举所有的加减乘除运算,我们掌握了原理之后,就可以灵活面对各种神奇的计算了。

    题海战术效果甚微,死记硬背也绝非正途,钻研背后的机理才是学好会计的关键。

    徐甘木

    作者
    • 徐甘木 上财毕业,ACCA+CPA持证者,现为互联网企业财务BP 微信公众号:徐甘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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