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CPA最恐怖的三个字就是:你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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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已经够特殊了,那房地产业的预收账款就是特殊2.0,直接开出了一个新版本的游戏。
简直就是魔幻他妈给离谱开门了。
我在前几篇文章(CPA,学不了吃亏,学不了上当)中写过了,
在面对预收账款时,会计和税法达成了难得的一致:
税法没有坚持非要收到现金时就确认收入,而是认可了会计的做法,等实际发货时,也就是完成商品交付义务时再确认收入,再交税。
你以为这一条规定就可以普适于所有的预收账款了;
你以为以后只要看到“预收账款”这四个字,就可以无脑认为它的计税基础就等于账面价值了。
学CPA最恐怖的三个字就是,你以为。
你为了这个以为,错了一次又一次。
教材又又又反转了,
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在收到预收账款的时候就要交税了。
真的,大佬们不去做编剧都可惜了。
现在的编剧都弱爆了,大家看了开头就能猜到结局,没有惊喜,没有意外,甚至让人觉得有点想笑。
而CPA会计教材,你来猜一个试试看?
为什么都是一样的预收账款,偏偏房地产业不走寻常路?
入乡随俗不好吗?非要标新立异难为我们挑灯夜读的CPAer??
因为房地产业太特么特殊了,整个行业,不管公司大小,玩的都是预售模式。
也就是当你只看到一个坑的时候,你就要全额支付房款了。
其他行业预收账款的情形少,税务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得了,直接默认会计的处理方式;
房地产业,尼玛全行业都是搞预售模式,金额还都大得吓死人。
100亿的收入规模,在别的行业,可能都是垄断市场的寡头了,在房地产业,可能只能是个连名字都无法被记住的弟弟。
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税局还默认你会计的处理方式,等2-3年后实际交付时再确认收入,那这么巨额的税款我得晚收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