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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为特定客户生产而购置的设备是否确认为固定资产案例解析

安世强 /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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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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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一、案例背景

    供应商乙购入一套专用工装模具,价格1000万元,该专用工装模具专门为某一客户甲生产零部件用,使用地点也在乙公司,该专用工装模具预计会生产20件零部件,乙公司在向甲公司收取零部件货款时,按每件50万元加计入每件产品的销售价格,并在销售合同中注明50万元是专用工装模具款。

    同时,乙、甲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约定:专用工装模具生产满20件产品以后,乙公司会无偿将专用工装模具移交给客户甲公司。如果在预计生产量之前,客户甲公司产品设计发生更改,不再需要该专用工装模具生产的零部件,甲公司应作价购买乙公司的专用工装模具,如果甲公司产品设计发生更改,乙公司需要新增模具投入时,继续按前述方法在每件产品销售价格中结算。

    审计项目经理有如下疑问:

    该项目经理认为一方面该专用工装模具在转让给客户之前,法定所有权归属于供应商乙公司,另一方面,该专用工装模具的实际使用权也在供应商乙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准则的定义,应计入乙公司固定资产,不应计入甲公司固定资产。甲公司将购买的每件零部件价格中包含的专用工装模具摊销费直接计入零部件成本

     

    二、案例解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对资产的定义: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根据固定资产准则和基本准则,虽然目前该资产由乙公司购买并持有,但是该资产的全部产能及经济利益归属于甲公司,且由甲公司通过20次的支付补偿甲公司的采购设备费用。也就是说该设备由甲公司控制并享有经济利益,应该属于甲公司的固定资产。乙公司在转让给甲公司之前应该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产量法摊销。

    另外,本案例相对于该设备的整体产能,只由乙公司生产20件,假如,本案例是乙公司采购的设备专门为甲公司持续服务,这种情况下则不能认为是属于甲公司的固定资产。

    比如说,某些专门为耐克公司生产鞋服的企业,设备当然全部是为了为生产耐克而持有,但这只是该公司客户单一,业务模式决定,固定资产还属于自己,是自己为了满足经营需要而持有,假如与耐克解约还可以为其他客户服务,乃至将设备出售,而本案例乙公司并没有包括处置权在内的权利,设备完全由甲公司控制。

    安世强安博士讲财税

    作者
    • 安世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曾先后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从事审计、会计和税务等实务工作,现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会计学博士,从事财会相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微信公众号:安博士讲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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