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说开票要加税点,老板头疼加多少税点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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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到晚合规、合规,所有的采购都要取得发票,单单我们自己合规有什么用,上家不给你开票咋办。说了好久,供应商说开票可以,但要加税点,而且是按开票金额加10个税点,就是原来100元的采购,开票的话就要付100/(1-10%)=111.11元,以111.11元收10%的税点11.11元,供应商实得还是100元,但是这税点会不会实打实去交税,谁知道呢?
我说,采购不开票,一方面是帮供应商偷税,另一方面也造成我们无进项抵扣,也没有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所以采购是一定要开发票进来的。
至于加多少税点才合算?所谓的合算并不是现金流的净值的多少,而是在扣除成本、税金后税后净利润的多少。有可能是多付采购款了,但拿到进项发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少交了,净利润还是增加的,这才是合算。具体分析时需要考虑到我们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是25%,还是15%,或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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