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典型合同与印花税中的应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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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分为7编1260条,其中第三编合同所占的条文最多,是绝对的重中之重。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部分一共列举了19类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未来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时相关合同的概念会与民法典充分衔接。
中国财税浪子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将保险合同列入典型合同,保险合同目前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范。按照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合同包括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印花税暂行条例只对财产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