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季报 年报想得太复杂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表之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的设计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本年度内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对其相应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进行单向纳税调整,以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另一个是实施减免税核算。对本年度内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核算其减免税情况。
其实核算减免税的成果更像是其主要目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即使季报不享受,汇算清缴也是可以享受的。所以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好奇怪的,竟然规定对其相应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进行单向纳税调整,当固定资产会计折旧金额小于税收折旧金额时,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减,以调减其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当固定资产会计折旧金额大于税收折旧金额时,本来应该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但填表说明规定,本表第5列“纳税调减金额”仅填报纳税调减金额,不得填报负数。这不正说明了,A201020表已丧失了加速折旧后期对税收折旧少于会计折旧必须对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功能,只有一个减免税成果的统计功能。
既然A201020表对税收折旧少于会计折旧不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表示税妈认为季度申报时折旧多进点成本少交点税没什么大事,那么这个做坏人的责任就落到年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肩上了,且看A105080在年报时是如何把这税补回来?
填表说明规定,对第8行至第14行、第26行第5列“税收折旧、摊销额”仅填报“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月份的金额合计。说好的,在年度汇算缴时对税收折旧少于会计折旧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补税的,竟然在年报时还是只填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对税收折旧小于一般折旧的仍视若无睹,纳税调整金额(=第2栏-第5栏)是不是只调减不用调增,这样加速折旧不是“单程票”了吗?加速折旧的后期竟然不要调增应税所得额啦!
想得太美了吧,钦光老师提醒我。你看一下整张表,A105080第8行至第14行“其中: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加速折旧额大于一般折旧额的部分”还只有统计的功能,就像《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的第九栏“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十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只是税妈统计数据之用,并不参与下一步的计算的。你再看一下A105080第9行“纳税调整金额”列全部打“*”,你一毛钱也填不进去,还谈何纳税调增还是调减。
那加速折旧的后期在调增应税所得额呢?还得回到A105080来。
在A105080第2行至第7行,把所有固定资产都包含在内,包含了第8行至第14行“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加速折旧额大于一般折旧额的部分”的固定资产。第8行至第14行只是起统计功能,第2行至第7行才是真刀真枪地进行调增调减,第九列“纳税调整金额”这里不打小星星了,第9列合计数≥0,第9列合计数=表A105000第32行(资产折旧、摊销(填写A105080))第3列;若第9列合计数<0,第9列合计数的绝对值=表A105000第32行(资产折旧、摊销(填写A105080))第4列。一旦数据进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就对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影响了。
所以分析了季报表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和年报表年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发现这两张报表很多栏次的设计就是为了统计,别想太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