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常见问题(三):企业缴纳基数=个人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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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养老保险是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一一300%来确定,也就是工资总额很可能不等于职工缴纳的基数。
					                    在社保中,企业和个人都会按照一定比例和基数缴纳,那么企业缴纳社保的基数是不是就等于个人缴纳社保基数之和呢?
依据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职工工资总额,则不一定就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因为职工个人缴费养老保险是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一一300%来确定,也就是工资总额很可能不等于职工缴纳的基数。
比如职工工资全是100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才30万,那么职工基数才30万,如果按工资总额缴,企业部分就要按100万交了。
当然,如果职工工资2万,当地平均工资的60%是3万,那按工资总额,企业只需按2万交了。
所以,如果职工工资高于平均数三倍的,企业按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来交,更划算;如果职工工资低于平均数60%的,企业按工资总额来交更划算。
虽然每个省企业缴费基数是确定好的一种,但企业如果选择社保洼地时,就可以考量上面这个因素,从而选择最好的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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