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追溯,到底怎么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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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换个角度去理解,就简单的多了。这个追溯五年,实际上本质上还是企业发生的亏损,允许结转以后五年内弥补的一个变形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说白了,就是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没有在当年扣除的,以后年度发现后,可以追溯调整,追到成本费用发生的那年去税前扣除,但是追的期限不能超过五年。
在这里,这个追的期限不能超过五年,一直成了很多人心中的一个疑问,到底这个五年是怎么算的呢?
比如2018年初汇算清缴2017年所得税时,发现2013年有成本费用没扣除,那是不是可以追溯呢?
对此,大世得说下,其实这个问题,换个角度去理解,就简单的多了。这个追溯五年,实际上本质上还是企业发生的亏损,允许结转以后五年内弥补的一个变形版。
比如你2013年发生的费用,你把他当成2013年发生的亏损,这样一来,往后五年能弥补,就简单多了。
像上面2018年初汇算清缴2017年所得税时,发现2013年有成本费用没扣除,我们就可以想成,2013年的亏损,以后五年能弥,就是2014、2015、2016、2017、2018这五年发生的利润可以弥补2013的亏损。
然后,这里是2018年汇算2017年产生的利润,所以自然能够追溯调整2013没扣的成本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