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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过装修的店铺到期了,要向接手的商家收取装修费,能不能开装修费发票?

谢华峰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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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费
  • 发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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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店铺转让费按转让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

    今天有朋友咨询,公司向个人租入的店铺到期了,现由下一家商家来承租。租金直接交给东家,但公司有对店铺作过装修,要向接手的商家收取装修费,能不能开装修费发票

    发票的开具是基于经营业务的发生,你公司未发生向接手的商家提供装修服务,是不能开具装修费发票的。

    你公司收取的其实是“店铺转让费”,有一个江西省国税局8月18日营改增实务的解答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问:甲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需租赁个人店铺一间,除定期支付租金外,甲企业还需一次性支付给上一承租人丙18万元的“店铺转让费”,该笔“店铺转让费”如何征税。

    答:店铺转让费按转让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

    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谢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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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华峰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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