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一直拖、拖、拖,告诉你逾期备案与期内备案的待遇相差太大了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76号)规定,企业已经享受税收优惠,但在汇缴期间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应在发现后及时补办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备案,同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
对于上述情形,税务机关审核企业相关资料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未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处罚。对于经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取消所享受优惠,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逾期备案与期内备案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1、税务机关的把关宽严不同。期内备案,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大厅只做形式上的收件就可以;逾期备案,税务机关要派两个以上的人员开展实地审核。
2、检查率是不一样的。期内备案,是走后续管理,抽查面是20%,一般来说,五年查一轮;逾期备案,是每户必查,经案头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审核)符合条件才可以允许享受所得税优惠。
3、检查的深度也不一样。期内备案,大厅受理时只核查形式要件。逾期备案,检查人员应出具“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实质性核查报告,比如农业种植项目减免,可能要深入到纳税人有多少亩地?是承租合同的真实性?每亩地的年出产量?是否开票数量超过自产产量?有无外购农产品混入自产农产品来享受优惠?开票的价格是否偏高还是偏低?取得的政府补贴是否作“营业外收入”?
4、业务流程不一致。期内备案是即办事项,纳税人一来马上要办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业务章后退还一份给纳税人。逾期备案是要走流程的,大厅受理后出具《超期申请税收优惠备案收件通知单》,将受理资料转分局,分局核实后将初审材料转业务科,业务科复审后报业务领导小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时间长,经办的环节多且层层签字负责。
5、法律后果不一致。期内备案是按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不受处罚。逾期备案,经税务机关审核企业相关资料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经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取消所享受优惠,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每年总有不少纳税人在汇缴期间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不管是有意的,还有无意的,都别把逾期备案想得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