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的划分

郑大世 / 2017-03-24
文字 正常
  • 标签:
  • 资产损失
  • 税前扣除
  • 汇算清缴
  • 税法解读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区分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的关键还在于是否实际处置转让,只要不符合实际处置转让要件的,一般都属一法定资产损失类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对于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在企业专项申报后,准予追补至该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期限为五年;但对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也就是说,对于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损失,一个可以往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扣除,一个只能在现在扣除,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划分和了解清楚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就十分有必要了。

    那么什么是实际资产损失,什么是法定资产损失,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实际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企业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25号公告规定的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从25号公告对这两项资产损失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到,二者的关键区别就是一个是实际处置、转让,另一个是未实际处置转让。

    那么如何理解实际处置转让呢?对此,大世认为,所谓实际处置转让,要符合两个要件:一是企业主观上有处置的意图;二是客观是采取了处置转让的手段。

    举个简单的例子,公司电脑被偷,这时候公司肯定产生了损失,但是,该损失并非公司有主观处置意图,被偷完全是出乎公司的意图之外的意外事件,因此,这种损失就不属于实际处置产生的实际资产损失,而应属于法定的资产损失了。

    再比如公司的应收账款,假设公司正准备转让给其他公司,但如果欠款企业突然破产,导致公司收不回,这时候,对于该应收账款,虽然公司有处置的主观意图(转给其他公司),但由于客观上并未转让(客观上没有采取处置的手段),所以这时候的应收账款损失,同样不属于实际资产损失,而是法定损失。

    我们再假设,公司在欠款企业破产前,把100万的应收账款以80万转让给了其他企业,这时候产生的20万损失,由于一是公司主观有处置的意图,客观上采取了处置的手段,那么就属于实际资产损失。

    总结:区分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的关键还在于是否实际处置转让,只要不符合实际处置转让要件的,一般都属一法定资产损失类。

    小思考:大世公司对办公电脑进行盘点,发现少了一台,这个资产盘亏,产生的损失是法定损失还是实际损失呢?

    作者
    • 郑大世 接地气的税官,干的了基础,说的了法理.长期从事税收实务稽查工作,经手大小案件五六百,对稽查实务经验极为丰富。注册会计师、税务律师,中国税务报《大世说法》专栏作者。
      微信公众号:税官郑大世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