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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篇文章,老板们就知道为什么销售时必须开发票了!

张杰律师 /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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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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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按照未开票收入正常申报纳税了,难道在这种情况下也会面临处罚风险么?答案是,会的。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中应开发票而未开发票的规定,仍会受到1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五条(一)项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应开未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处以1万以下的罚款。有些企业声称自己虽然没有开具发票,但是也按照未开票收入正常申报纳税了,难道在这种情况下也会面临处罚风险么?答案是,会的。企业就未开票收入进行了纳税,只是避免了偷税漏税,不会被要求补税以及偷税的处罚。但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中应开发票而未开发票的规定,侵害了税收征管的秩序,一旦遭到客户举报或者税务机关追究的话,仍会受到1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1万元处罚虽少,但对于企业信誉的损害确是不可小视的。

    了解了上面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政处罚风险,企业也会遇到一些客户拒收的风险,此时,企业仍应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并妥善保存,以备事后因发生纠纷客户索要时给他。

    杰哥聊税

    作者
    • 张杰律师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先后任职于国企、政府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背景及实践经验,业务领域:公司法律顾问、税企争议处理、税务筹划等,能够从法律和财税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综合性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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