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按月凭啥租车就得按次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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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按月,毫无疑问,租车同样也可以按月,如果有税务局要对个人按次计算缴纳增值税,似乎各位到时可以让其拿出法律依据来给大伙瞧上一瞧了。
众所周知的,增值税按月还是按次算,对于个人来说,往往是免不免税的一线之隔。
而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对于租房,超过一个月的,按月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问题来了,租房可以按月,租车凭啥非得按次缴纳增值税呢?
大家都是租东西,大家都是连着超过一个月,凭啥说租车就非得按次来呢?
总不能说,这和尚是人,道士就不是人吧?
要知道,如果按次,租车很可能就得缴税,而如果按月,租车可能就是未达增值税起征点,压根不需要缴税。按月按次,一字之差,天地之隔。
在过去,一直有一种论断那是非常受人欢迎的,就是认定:只要是企业、单位,就按月算,是个人就按次算。
然而这次总局的23号公告用白纸黑字告诉了大家:上面这种论断就是瞎扯蛋!
事实上,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就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同时规定了增值税起征点包括按月(期)和按次。
也就是说,个人适用按月计算的起征点。既然个人可以按月,自然不存在上面所谓的只要是企业、单位,就按月算,是个人就按次算增值税的论断了。
既然个人可以按月,那么,究竟依据什么来判断应该是按月还是按次计缴增值税最合适呢?
很简单,只要是符合个人连续一个月以上的期间内,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并按月结算价款、按月取得收入的业务,就按月计缴,其他就按次计缴。
再回到最开始的问题,租房按月,毫无疑问,租车同样也可以按月,如果有税务局要对个人按次计算缴纳增值税,似乎各位到时可以让其拿出法律依据来给大伙瞧上一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