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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李志远 /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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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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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企业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的餐饮服务,不论是否收费均不缴纳增值税。

    问:我司为餐饮企业,主营业务类型为对外营业的职工食堂,客户包括公司外部客户和内部员工客户。其中,向外部客户收取费用,对于内部员工不收取费用。

    我们的问题是,企业食堂免费为员工提供的工作餐,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的餐饮服务,不论是否收费均不缴纳增值税。

    李志远-远见

    作者
    • 李志远 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学、MBA、工程硕士导师,擅长建筑财税。
      微信公众号:远见财税(yj1381038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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