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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使用新商品代码报关出口的货物可以通过调整表来申报退税?

王术芳 /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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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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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很多企业在2022年报关出口的货物,取得报关单后申报出口退税时,发现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找不到,暂时无法申报退税。这个问题在之前的文章中就提到过了:本月出口退税申报注意问题

     

    但近日经常接到企业反馈,说他们税务机关要求企业通过填报《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来进行调整申报,老王在这里负责人的告诉大家:这种方式根本不可行!

     

    调整表是在税务公告公告2013年第12号中出现的,12号公告明确说明了啥时候才能使用这个调整表,即申报日期(即报关日期)和出口日期(即结关日期)之间海关对商品代码进行调整了的,才需要使用这个调整表把新旧商品代码做个关联(即出口企业取得的报关单上显示的还是调整前的商品代码),换言之,若要填报调整表,新旧商品代码必须是在商品文库中存在的。对于每年新增加的商品代码,在商品文库升级前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里是找不到这个新增加的商品代码的,根本无法填报这个调整表,因为找不到新代码来关联旧的商品代码,自然无法通过这个调整表来关联申报退税了。

     

    对于2022年新增加的商品代码,在2022.1.1及之后报关的,报关时就是使用的新商品代码了,有这种情况的,出口企业目前只能等商品文库升级后才能申报,别无他法!!!

    王术芳

    作者
    • 王术芳 海关总署青岛海关电子口岸特聘讲师
      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
      全球贸易通外贸微学院联合发起人
      某进出口集团财务总监
      河南豫满全球跨境电商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微信公众号:进出口财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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