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年终奖12月发一次,春节前再发一次,怎么节税

二哥 / 2022-02-01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年终奖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有个读者留言给二哥时候春节前他们单位要发一次年终奖,春节前,也就是2022年1月31日之前。

    她问我这个年终奖算那一年的,可以按一次性年终奖申报吗?

    我说当然可以,符合一次性年终奖定义你就可以按年终奖申报的,至于算那一年,2022年1月发放的,自然是算2022年的,申报的所属期是2022年1月份,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查询这笔年终奖,也是2022年的。

    听到我这样说,这个朋友就有点着急了,她说,二哥不行啊,我们2022年12月还要发一次年终奖,如果这次发的算2022年,那么一个人一年只能申报一次年终奖,那2022年底的就没办法申报了。

    我说,是这样的,如果你2022年12月还要发一次年终奖,那这次年终奖你就只能并入到当月工资,按工资薪金(非一次性年终奖)的方式申报了。

    那这样就有点亏哦,我们几个高管平时的收入本身就很高,两次发的年终奖都按年终奖申报显然是对他们更划算的,如果有一次不能,他们相当于要多交税。能不能筹划一下?这个朋友又问道。

    我说,那还不简单啊,筹划你就从源头做起啊,你就不要分两次发不就行了,你何必年底发一次,春节前再发一次呢,时间也相差不远,一个月发了不就得了,这样就可以一起一次按年终奖申报了。

    不行啊,我们公司就是这样考核的,我也没法改变啊。这个朋友无奈的说道,能不能我还是分开发,但是我申报的时候合并到一起报税呢?

     

    大家觉得这个朋友的这个招如何呢?

    也就是我1月发的时候先不报税,等12月再发了,两次金额都有了,确定了,我把1月和12月加总一起按年终奖申报。

    反正都是年终奖嘛,什么时候都是年终奖,我加在一起在一个月申报行不行?感觉好像可以是吧,申报系统也是可以操作的,无非就是1月发的时候不申报,12月所属期时候按一次性年终奖把数据加一起申报,操作无障碍。

     

    但是实际呢?

    从个税的规定来说,这样显然是不被允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也就是你发了就要报税,不能滞后申报。

    这个读者这个想法实操虽然可以操作,但是理论上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如果严格的话,如果税局较真的话,就是有风险的。

     

    那怎么节税呢?其实还是二哥说的,你要做税务筹划,都还是要从源头开始筹划,就这个案例来说,你就改变发放方式就行了,你考核归考核,你改变不了就不改变,但是你发放时间可以改变啊,你把12月发放的一部分稍微推迟一下,并入到1月发放的一起发不就行了嘛(为了节约点税,大家员工也应该没什么意见),这样就完全合法合规,也不会有任何潜在的风险。

    当然,如果你说连这个都做不到,那我也没办法,你什么都不想干,就只想会计改几个数据就把税筹划了,那怎么可能嘛。

    很多人认为税务筹划就是财务的事情,财务搞几张发票,申报表动几个数据就筹划了,你这不叫筹划,叫做假。

    就像很简单这个年终奖这个事情,你要无风险的改变最终结果,最把稳的自然是从发放方式,年终奖考核方式上下手,从头规划,财务税务始终是业务的反映,筹划是由内而外的,而不是照猫画虎,再说了,要节约税,不麻烦点,那么轻松就搞定且无风险,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嘛。

    噶,你说是不是嘛。

    二哥

    作者
    • 二哥 税务学科班;财税工作从业者;会计师,曾在大型制造业央企工作,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税务代理实务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微信公众号:二哥税税念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