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出口发票的税率是开具0%还是免税

王术芳 / 2020-07-21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出口退税
  • 发票相关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对出口货物和服务要求通过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具普通发票了,从各地税局发布的开具出口货物或服务普通发票的要求来看,对于税率的选择上基本都是要求开具免税发票。

    那么出口企业对于所出口的货物、劳务或服务在开具发票时应该选择什么税率呢?

    先来看下各地对于出口发票开具的规定:

    1. 四川省发布的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第5号,其中对税率的规定为“出口货物及劳务服务使用退(免)税或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在开局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出口货物及劳务服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在开具时应选择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2.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其中对税率的规定为“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时,应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出口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出口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得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应选择“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3.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国税局公告2017年第10号,规定“对于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出口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对于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出口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得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应选择“适用税率”选项。”

    另外还有济宁国税、张家港国税、厦门国税、南通国税等对于出口企业开具普通反时都要求对执行退(免)税和免税的业务选择免税。其他地区的规定不再一一列举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再根据出口货物劳务、销售服务的退税政策来看,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有三种退税政策:退(免)税、免税、征税。

     

    因此,出口企业在开具出口发票时应注意区分:

    1、对于出口后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应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0%”(实操中,开具0%或免税税率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对于执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如果普票税率开具了免税,在增值税申报时其销售额会采集到附表一第18、19栏的免税销售额栏次,应手工调整到16、17栏的免抵退销售额栏次)

    2、对于不符合退(免)税但符合免税的,在开具发票时税率应选择“免税”;

    3、对于即不符合退(免)税也不符合免税而需要征税的货物,在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该货物的适用税率(小规模直接用征收率开具)。

    4、在出口后开具发票时,如果还不确定是否享受退(免)税、免税的业务,可暂时按退(免)税业务开具,等后续确定了不能退税或免税,而是需要视同内销征税时,再行冲减原开具的0%或免税税率发票,再按适用税率重新开具(或者无需重开,直接调整申报)。

    在实务操作中还是要以各地的规定为准。

    王术芳

    作者
    • 王术芳 海关总署青岛海关电子口岸特聘讲师
      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
      全球贸易通外贸微学院联合发起人
      某进出口集团财务总监
      河南豫满全球跨境电商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微信公众号:进出口财税通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