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粽子送还视同销售?会计是不是太折腾了?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昨天二哥发了一篇文章,说端午节公司购买粽子礼包送客户的税务处理。
具体大家可以看看文章:节前老板粽子送的欢,节后会计税事少不了
文章发出来后有一些朋友就问二哥,二哥,这个买粽子送客户为什么要搞这么复杂,能不能简单处理一下。
我问怎么简单处理?
他说,你这个买东西送人不就是业务招待费嘛,业务招待费核算范围包括什么呢?一般我们发生的宴请、礼品开支都是计入业务招待费处理。
那么既然是招待费,不管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还是营改增财税2016年36号文都有规定。
36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