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至少需要准备这三件事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2020年3月1日到6月30日,我们也将迎来个人综合所得第一个汇算清缴期。届时,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需在这个期间内进行汇算清缴申报。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一个新名词,具体汇算清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在办法出台之前,二哥觉得纳税人已经至少准备下面三件事情,以备顺利完成2020的首个汇算清缴工作。
Part.1
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对自己全年的个税申报情况查询,如有异常,及时申诉。
各地税务局陆续开通了网上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
具体如何操作呢?二哥以四川省为例先给大家演示一下。
第一步、打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页面上有个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如果没有注册过,需要先注册,如果你之前注册过个人所得税APP录入过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用APP扫描功能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下面有申报记录查询,收入纳税明细记录,点击相应的进去查询。
第四步、点击申报记录查询,你就可以查询到你所有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比如每个月公司给你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这个是最常见的,如图:
当然,如果你在外面有劳务报酬,支付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给你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也会有记录,只不过所得项目不是工资薪金,是劳务报酬所得,如下图:
当然,如果你还有其他所得,只要支付方按照你的身份信息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这里都是会显示出来的,不管你是在哪个省,都能查询到。
当然在查询申报查询界面你只能看到什么时候扣了多少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想看详细的收入额那么可以进收入纳税记录明细查询。
第五步、点击收入纳税记录明细进行详细查询。
这个界面可以看到扣缴义务人,收入金额等详细信息。
其实在网上纳税记录查询开通之前,我们也可以查询自己的纳税记录,这个纳税记录在2018年之前叫完税证明。
长这个样子,其实也就是一个文书式的完税证明,需要从税局去打印,记录这你的个税申报信息。
2019年之后自成一体,不叫完税证明了,就是一个纳税记录证明,如下图:
之前我们要查询自己的纳税记录,也必须去税务局办理,通过查询并打印下面下面这张记录表,而且记录表没有详细内容,比如收入,扣缴义务人等信息。
现在开通网上查询后,我们也不需要跑税务局,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查询,不仅可以查询,而且可以看到详细的收入、扣缴义务人等信息。
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让纳税人自己更清楚的看到自己收入申报纳税情况,在汇算之前看看自己的收入有没有被冒用申报,有没有多申报,错误申报,为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准备。
2019年开始,新个人所得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的算法都不同,综合所得是按年计算,平时预扣预缴,如果有人冒用你的身份信息申报了,那么你的年度综合收入汇算可能导致你的信息错误,甚至会让你补一大堆税。
所以,请及时检查清理自己的收入记录。
Part.2
向扣缴义务人报送过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该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个人所得、已扣除税款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实际申报明细等记录。
纳税人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目前专项附加扣除有四种方式填写,如下:
1、纳税人填写纸质模板提交给单位,单位如实录入扣缴端软件扣除。
2、纳税人填写电子模板提交给单位,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扣除
3、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后推送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下载更新后扣除。
4、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网页web端填写后推送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下载更新后扣除。
纳税人如果通过app或web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系统会提醒扣缴义务人更新信息,以确保及时充分扣除,但是通过纸质或者电子模板方式报送,因为中间涉及纳税人录入的一个中间环节,所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录入完整,是否正确无法得到保证。
所以,纳税人可以自汇算清缴之前向扣缴义务人索取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包括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情况明细,以便更清晰了解自己申报的扣除信息详情。
Part.3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为确保顺利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需添加个人银行卡(需为本人有效银行卡)以方便后续相关补税或退税。
① 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进入【银行卡】—点击添加。
② 进入“添加银行卡”界面后,如实填写【银行卡号】(所属银行将自动带出)、【开户银行所在省份】、【银行预留手机号码】后点击【下一步】—收到短信验证码如实填写后点击【完成】,银行卡添加成功。
汇算清缴九大问题
1、汇算清缴的对象?
新税制实施后,居民个人需结合税制变化,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为促进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要求,遵从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改变日常工薪所得扣缴方法,实行累计预扣法,尽可能使人数占比较大的单一工薪纳税人日常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一致,免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同时,对有多处收入、年度中间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难在预扣环节精准扣缴税款的,税法规定需办理汇算清缴,具体包括:
一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对个人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且合计超过6万元的,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上述三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三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2、汇算清缴的时间?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在哪里办汇算清缴?
①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可以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②如果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③如果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需要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不仅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而且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5、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汇算清缴?
纳税人可以自行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向税务机关办理,也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在纳税人自愿的基础上,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6、汇算清缴退税如何办理?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7、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提出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专家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
8、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如何算税?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1-20%)+稿酬所得×(1-20%)×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另:当年要补缴或者退税额=年度应纳税额-年中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
9、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何计算缴税?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时,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其中,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优惠政策,也可以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二者不可同时享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二哥税税念非官方平台,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