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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福建税务||对不当解答,福建税务反应迅速,修正及时

张钦光 /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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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
  • 退伍军人
  • 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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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同时,这也反映出关于“企业录用退伍军人增值税优惠后附加税计税依据”问题的特殊性,与大家平时的理解不太一致,需要纳税人重点关注。

    原标题为:点赞福建税务||对“企业录用退伍军人增值税优惠后附加税计税依据”的不当解答,福建税务反应迅速,修正及时

    2019年12月6日,笔者撰写喊话福建税务:贵局纳服中心关于“企业录用退伍军人增值税优惠后附加税计税依据”问题的答复是错误的一文,指出了福建税务12366纳税咨询平台对纳税人的关于“企业录用退伍军人增值税优惠后附加税计税依据”问题回复不正确,附错误解答截图:

    点赞福建税务||对“企业录用退伍军人增值税优惠后附加税计税依据”的不当解答,福建税务反应迅速,修正及时

    文章发表不长时间,即有福建税务的工作人员在公众号后台留言,表达了对自媒体监督其工作的感谢,表示会立刻修正错误解答,并将对此政策进行进一步的解读和宣传。   当天,笔者再次浏览福建税务12366网站,发现此问题的解答已经更新,如图:   真心为福建税务的反应点赞,对问题不回避,及时反馈并予以修正,体现了对纳税人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点赞福建税务||对“企业录用退伍军人增值税优惠后附加税计税依据”的不当解答,福建税务反应迅速,修正及时

    当天,笔者再次浏览福建税务12366网站,发现此问题的解答已经更新,如图:

    当天,笔者再次浏览福建税务12366网站,发现此问题的解答已经更新,如图:

    同时,这也反映出关于“企业录用退伍军人增值税优惠后附加税计税依据”问题的特殊性,与大家平时的理解不太一致,需要纳税人重点关注。

    作者
    • 张钦光 96年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20年财税一线工作经验,先后为上千家中小企业提供财税咨询服务,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财务顾问,现担任济南金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济南金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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