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涉税处罚13.41亿,看起来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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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薇娅的收入相当大一部分被认定为劳务报酬,问题是:支付方收取了薇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开具的发票,没有按照劳务报酬履行个税代扣义务,是否应该对此予以处罚?
2、劳务报酬的个税最高税负为36%,经营所得的个税最高税负为35%,二者区别并不大,税总按照劳务报酬对薇娅征税的目的是什么?
难道是为了破解各地税务机关对薇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户给予的核定征收政策?
毕竟,税总也不能随便推翻各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核定征收报告直接打下属的脸。
而劳务报酬不能核定征收,可以正大光明的处以极刑,是不是这样?
问题是,这么做,是否会引起纳税人对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认定标准莫衷一是的恐慌?
3、薇娅涉偷漏税被处罚,敲打的应该不仅仅是薇娅等一众主播,更应该是背后的流量平台。
一面是杀猴骇鸡,同时也是杀鸡骇猴。
窃以为,这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