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签了不该签的字
某财务负责人:上级检查中,发现有其他部门报销奢侈品牌的包,我当时签字了。公司有严禁购买奢侈品牌的规定。请教若是你,面对这件事会怎么处理?
你好,
不知道这个风波是否已经平息,你是否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虽然老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但是对于我们这些靠财务专业吃饭的职业经理人来说,就是得:“常在河边走,尽量不湿鞋。”
你说的这个案例,我分四个可能性来聊,你自己看看是属于哪一种。
第一种情况,你自己的态度非常清晰,知道这是错的,但是过程中一时不小心,签字时候疏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
这种情况最好解决:
一,老实跟上级机关认错,疏忽也是错,和上级实话实说。
二,寻找流程上的漏洞。“严禁购买奢侈品牌” - 是否有明确奢侈品清单?各个业务部门是否都已经通知到?业务部门是知错犯错还是政策写的太模糊?如果是前者,公司是否有惩罚制度?如果是后者,是否应该修改政策,使绝大多数人都能看懂?(比如把不太好把握的“奢侈品”改成可以量化的金额限制等。)
三,改进流程,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除了你自己以后要更加小心,以及上面一点提到的流程方面改进以外,应该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比如:正常情况下,费用会计或者应付会计是应该按照公司规定先审核的。如果你们没有这一步,建议加上。(除非是特别小的公司除外)
第二种情况:你自己态度非常清晰,知道这是错的,但是当时迫于压力,却不敢阻止。
亲,个人觉得,只有你鼓起勇气承担一个负责人该承担的责任,才能在财务职场走的更远。坏人虽然不是遍地都是,但是一辈子碰到一打也纯属正常。你这个,往好了说,是一时糊涂。往严重了说,和同流合污不远了。因为这种情况,非常容易被真的坏人拖下水。
不是说,你这次碰到的业务部门一定是坏人。他如果100%为了公事,而公司制度沟通的又不够明确坚决,那是制度需要改进。
但是作为一个财务负责人,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对自己的原则妥协。
第三种情况:自己态度不清晰,不知道该不该拦,和业务部门沟通的时候底线也不明确。
这种主要属于业务能力问题。业务上参考第一种情况的建议。态度上,参考第二种情况的建议。
第四种情况:如果自己态度不清晰,觉得这个确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被查到了,不知所措。
亲,防微杜渐,没有规矩,不守规矩,是所有贪污舞弊的开始。如果你属于这种,这次被查到了,是你的幸运,希望你可以收获一些经验教训。
无名的天地
2019年5月4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