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出口货物退税率是咋调整的?(后附完整退税率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即财税(2018)123号,规定出口货物报关单显示的出口日期在2018年11月1日及之后的出口货物劳务,按提高后的退税率申报退税。
有人问了:怎么123号的附件就只列了1172种商品的退税率调整,其他商品的有没有调整呢?问这个问题的都是不仔细看123号政策的。
本次调整退税率除原退税率为0%、6%、10%(豆粕除外)和16%的未调整外,其余退税率5%(1098种)、9%(1060种)、13%(343种)、15%(831种)进行了调整。即分为附件名单内的商品调整、不在名单中的商品调整、取消豆粕退税,具体调整如下:
1、财税(2018)123号附件所列的1172种商品调整如下:
343种原退税率为13%的调整为16%
293种原退税率9%的调整为13%
536种原5退税率为5%的调整为10%
2、不在附件中的商品调整如下:
原退税率为5%的1098种商品,调整为6%
原退税率为9%的768种商品,调整为10%
原退税率为15%的831种商品,调整为16%
3、取消退税率的2种商品:
商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豆粕,原退税率为10%,自2018.11.1起取消退税率改为征税处理(依据:财税(2012)39号: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经上述调整后,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分布如下:
1、0%退税率商品
退税率为0%的商品共2248种,其中免税产品325种;视同内销征税产品1923种
2、6%退税率的货物、跨境应税行为
共有575种6%退税率的货物及跨境应税行为,其中跨境应税行为13种,562种货物
3、10%退税率的商品
10%退税率的商品为2024种
4、13%退税率的商品
13%退税率的商品有1282种
5、16%退税率商品
16%退税率的商品有4595种
另外退消费税的商品有301种。消费税退税只有外购且取得消费税缴款书或分割单的商品出口才享受消费税退税,如果没有缴款书或分割单,就只对增值税申请退税即可。
退税率名单:完整退税率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