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这些商品要注意:视同内销征税改为退税啦!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财政部 税务总局在2018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93号),规定自2018年9月15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显示的出口日期为准)起提高397种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在2018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93号),规定自2018年9月15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显示的出口日期为准)起提高397种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在本次提高退税率的397种商品中,有25种商品是原执行0退税率的,本次对这25种商品分别给予了9%和13%的退税率,名单如下:
这25种原退税率为0的商品品种,有24种是执行征税政策的,1种是执行免税政策的。
出口企业如果有涉及到上述25种产品的应注意啦:自2018年9月15日起出口的,不再按视同内销征税或免税执行了,而是享受正常的退税政策,出口企业不要习惯了以前的处理,还对9月15日开始出口的上述货物继续征税!
另:对于退税率为0的商品,究竟是执行免税还是征税政策呢?一个小技巧助您分清楚:(可点击该链接阅读详细解读:王术芳/出口没有退税率的货物必须要征税吗?)
直接进退税申报系统中,进“系统维护”菜单中的“代码维护”,选择“海关商品码”,查询出所出口的商品后,看“特殊商品标识”,如果为1,则需要征税,如果为2,则享受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