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征税率与退税率同步同幅下调的利好当利空
6月4日,搜狐财经刊发标题为《实干!这些货物出口退税率调至11%,外贸企业该怎么应对?》的文章。该文首先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前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内容作了介绍,然后将话题引向了出口货物退税率调至11%带来的所谓的负面影响,最后煞有介事地提出外贸企业应对退税率下调的办法。
其中,出口货物退税率调至11%带来的所谓的负面影响,该文声称: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优化贸易方式和缓解贸易顺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对于外贸出口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出口税率下调后,很多出口外向型生产企业和外贸流通企业经营业绩都会受到较大影响。但是,与出口外向型生产企业相比,专业外贸公司在此次部分商品退税率下调后将受到更大冲击。
最直接的影响是外贸出口企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出口退税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意味着出口企业的出口成本将增加1%。对于外贸企业来说,成本的增加,意味着利润的减少,这样必然会使外贸企业通过提高价格来降低利润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这样做同时会使企业竞争力下降,面临丧失订单、丢掉市场的风险,出口企业面临左右为难的境地。
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尤其是主要经营附加值较低的商品的企业来说影响非常大。这些企业的利润本来就很低,有些还是主要靠出口退税来维持生存,出口退税率的下调意味着其成本大幅上涨,盈利能力急剧下降,一些仅靠价格打天下的外贸企业更是面临被国际市场淘汰的风险。”
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征多少退多少,就是足额退税。如果征税率不下调,单纯降低退税率,就会造成征多退少,退税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出口企业的经营效益;如果征税率下调,退税率也同步同幅下调,还是征多少退多少,仍然是足额退税,而且由于税率下调,减少了相关企业垫付税款的资金压力,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对出口企业的经营压根儿没有负面影响。
上述文章之所以会有如此“塞翁失马”论,究其原因,是错把单纯降低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负面影响生搬硬套到同步同幅下调征税率与退税率的举措身上。真可谓杞人忧天,而且会误导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