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应注意出口日期这点事
最近有群友反应,出口退税预申报时提示出口日期错误咋回事,我问他出口日期从哪里看的?他说是打印出来的报关单上显示的,我又问他从哪里打印的?他说从电子口岸的出口收汇模块里打印的。
出口企业注意啦,查询报关单要在电子口岸的出口退税模块中查询并打印,出口收汇里的报关单出口日期不是作为退税申报的依据。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 14号和国税公告2015 26的规定,自2015年5月1日及以后出口的货物不再出具正本报关单,出口企业向税局申报出口退税时也不再需要提供纸质报关单(启运港退税业务除外),海关向税局传输结关信息。出口企业可直接登陆电子口岸,进入“出口退税模块中查询并打印结关报关单。
但实务中有些企业是直接进入电子口岸里的“出口收汇”模块中查询打印的。“出口退税”模块中打印的是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而“出口收汇”模块中打印的是报关单收汇核销联,这两联报关单上显示的出口日期有时候是不一致的,因为含义不同:
“出口退税”模块中的报关单退税联显示的出口日期是指出口货物的结关日期,是货物离境后海关做结关的日期,或视同出口业务货物进入特殊区域区域的进区放行日期。
“出口收汇”模块中的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显示的出口日期是指货物的运载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也即离境日期。
因此,这两张报关单上显示的出口日期可能是不一致的,造成不一致的原因大体有如下几种:
1、船公司等运输公司向海关传输的舱单信息与报关信息不一致,造成海关结关结晚了。
2、货物先进入监管区域,后离境。货物进入监管区域后进区的放行时间要早于货物实际离境时间,货物离境后海关结关日期与放行日期不一致,造成核销联和退税联显示的出口日期不一致
3、海关统计错误,有时候海关在统计出口数据时统计错误,造成传输给国税局的出口日期与实际结关日期不一致,如下图:
综上所述,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以电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税”模块查询打印的报关单退税联为准,不要用“出口收汇”模块中打印的核销联作为填写出口退税数据的依据。
对于预申报出现提示出口日期错误的疑点时,出口企业应先判断是哪个模块打印的报关单,然后检查是否是录入出口日期时录入错误造成的,如果是则修改为准确的进行申报;如果录入没问题,则说明是海关统计造成的错误,对于海关统计造成出口日期不一致的,如果是差距不大的,出口企业可以直接以预申报提示的出口日期进行修改录入;如果差距较大或跨年的,则建议找海关重新传输结关报关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