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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皮不上税?你太天真了!

张钦光 / 20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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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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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吹牛皮不上税”,真的是一个误解,有些牛皮,是不能乱吹的。纳税人应该脚踏实地,不忽悠,不欺骗,打造一个诚信的商业体系。

    前言

    “吹牛皮不上税”,这似乎是大众一个普遍性的认知。特别在企业广告宣传上,各企业纷纷极其吹嘘之能事,夸大其词。

    然而,在工商领,2015年已经有企业因为吹嘘、因为夸大其词被处罚。

    2015年3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披露,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这也是我国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佳洁士被处罚源于一则广告:“只需一天,牙齿就真的白了”。

    这明显是吹牛的,不用说一天,使用365天,能白了就算中彩了!上海市工商局的一纸处罚决定,警告企业,不要恶意吹嘘,误导消费者。

    税收征管领域,某些吹牛皮行为,同样要被税收征管机关进行征税处理,“吹牛皮不上税”,这是错误的理解。

    案例一:夸大注册资本

    夸大注册资本要交税?

    1、夸大注册资本不会增加印花税的负担。

    因为根据《 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因此,企业资金账簿购买印花税的依据是资金账簿中登记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而不是营业执照标注的“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金额。

    企业夸大注册资本不会增加印花税的缴纳。

    2、夸大注册资本会增加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将工商注册资本由实缴制变更为认缴制。此后,很多企业为了彰显企业实力,明明只有100万元的投入,却在工商登记注册时,将注册资本认缴为5000万元。

    问题来了。 《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

    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此规定,如果企业的认缴资本未能按约定及时到位,一旦存在企业有借款融资行为,那么实收资本和认缴资本之间的差额对应的借款数的利息,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进行应税所得的调增,相当于进行征税。

    企业既要满足经营需要,又要避免正常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应该如何处理?简单的法子:关注承诺的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及时到位;如果不能及时到位,那就及时到工商登记机关延长注册资本到位时间吧!

    案例二:销售赠品

    商品销售企业在进行商品促销时,如果有赠品搭送,为了吸引消费者,经常会把赠品的价值恶意夸大。

    譬如,某商场国庆促销,打出了以下促销手段:买价值5000的平板电视,送价值2000元的微波炉。而微波炉的实际采购价值不过300元而已。

    这种情况,如果税务机关认真检查,商场就要为自己的吹牛行为交税了!

    商场为了掩盖赠送的产品价格低廉,与宣传不符的实情,在为客户开具销货发票时,往往不注明赠品的价值,只在发票的产品明细一栏中注明主打产品的名称、型号和价格,对于赠品,或者只字不提,或者在备注栏注明赠品明细而不注明价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根据此规定,如果企业开具销售发票时,不注明赠品的的价值,税务机关有权根据企业宣传的价格,核定赠品的价格,确定其应补缴纳的增值税。通过视同销售行为的认定,确定赠品的毛利率,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

    所以,企业在进行各种促销行为时,应实事求是,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发票的开具,不能忽悠消费者。

    案例三:作品拍卖

    画家为了炒作自己的作品,通过拍卖行,伪造买家,提高作品的成交价格,实现市场炒作的目的。

    2016年7月,某画家为了达到炒作目的,将自己的一幅作品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同时授意自己的买家以高昂的价格拍走了该作品,私底下,作家将高出实际成交价的拍卖款返还给了自己的买家。

    税务机关了解该拍卖信息后,通知该画家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画家个人转让自己作品的所有权时,即创作的作品被用于收藏、欣赏等,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和第六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且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该画家的作品拍卖价格可以通过拍卖行公开获得,而其私下的实际交易价值,无法被采信,因此只能按照公开的交易价值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吹牛皮要上税”的典型。

    结语

    “吹牛皮不上税”,真的是一个误解,有些牛皮,是不能乱吹的。纳税人应该脚踏实地,不忽悠,不欺骗,打造一个诚信的商业体系。

    张钦光

    作者
    • 张钦光 96年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20年财税一线工作经验,先后为上千家中小企业提供财税咨询服务,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财务顾问,现担任济南金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济南金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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