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过节,别讨论专业--祝大家新年快乐
大年初一“小陈税务(陈志坚)”就在群里发文烟花炮仗能不能税前扣除的问题,大年初二也没闲着,继续发文又谈古董字画能不能税前扣除。话题一开便一发不可收,从清早没起床谈到现在大家还是聊性正浓,从法理,实践,征纳关系层层推进,最后聊到基层税务的烦恼。
在很多专业问题上,包括我们的税收方面,你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你就越可能会陷入不可知的境地。
貌似简单的问题,仔细想起来总会复杂无比。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燃放烟花、收藏字画一般的感觉是与收入不相关,所以一般人认为不能在所得税前抵扣。但一般人认为的就一定是对的吗?企业组织员工活动比如体育比赛发生的费用为什么可以扣除,因为大家觉得这可以提高员工士气,提升企业凝聚力,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方面。那么组织员工看烟花呢?为什么不能提高员工士气,提升企业凝聚力?如果客观上起到了这个作用,提高了员工生产效率,又为什么不是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呢?再比如,高档酒店为什么不可以列支古玩字画,企业装修就一定要买地摊货?增加员工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这些为什么就不是企业文化的一个方面呢?
企业作为一个逐利的组织,为什么会放烟花,买字画呢?难道对他们生产经营没有一丝好处?这样做合不合理?企业在做慈善吗?这些事情越往深入想,越觉得自己的无知。
有群友说是红木家俱可以,再高档的就不行。问题是为什么是红木可以,其他不行?也有人说要看当地习惯来确定合理性,如果当地企业都有奥迪,你家买了玛莎拉蒂,税务上能不能扣?如果不能扣,要你补税,这时候其他家也纷纷买了玛莎拉蒂怎么办呢?
虽然说税收法定,但税法总不会给我们面面俱到,税收法理,法条和执行过程中会有很多的专业判断。所以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也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税务机关这些年在服务上也是有很多的改变,比如增加了税收评估这个前置与税务稽查的服务,给纳税人多了一个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税务问题,也多了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其实,征纳双方的沟通应该前置到业务发生之前,双方早达成共识,也可以同时降低征纳双方的风险。
税务问题是来自于实践的问题,也随着实践不断发展变化的问题。当你知道的越多,就会越觉得自己什么越无知。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祝愿那些春节假期里还在讨论业务的朋友们,春节假期苦短,好好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