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代征社保,是否属于越俎代庖?
昨日,《2017年开始,偷逃社保个税画上了句号》网文火遍朋友圈,主要是说地税职能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有逾17省份的地税机关开始代征社保费用。
其实,随着国家五证合一以及金税三期的上线,本人对于税务机关与社保机构信息互通一事早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但是对于地税机关代征社保一事,还是感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莫非,地税机关要改变职能,变成一个代收政府各种税费的中介机构?
姑且不论社保收缴比例的合理与否,也不去讨论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缴纳了社保,很多事情的存在,都是有客观的原因,今天我们只讨论地税机关代征社保是否属于越苞代俎?
税收机关是国家神圣的税收执法管理机关,它的职能就是:贯彻执行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来组织各种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国家设置税务机关的初衷就是为了规范税收管理,而如今,我们却悲哀的发现:地方政府却要把神圣的税务征管机关变为自己收取各种苛捐杂费的工具!
2015年度,全国公共预算收入比2014年增长8.4%,其中非税收入增长28.9%,比税收收入增长高24%。经济如此萧条的情况下,中国的税费收入逆势上扬,已然成为经济复苏的沉重枷锁。尤其是社保收费,明明经济下滑,各地政府却在统计机关的配合下,每年大幅上调收费基数,不客气的讲,社保缴费即将成为压垮中国实体经济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然,在五证合一和金税三期上线之前,税务机关和社保征收机关之间的信息不互通,很多企业为了生存,采取了很多手段,而地方政府也大多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维持了企业的生存。前段时间大家热议的“死亡税率”为什么在全国引起巨大争论,因为,他触动了创业者的内心,引起了大家的共鸣!按规矩纳税,依规定缴费,企业存活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中国不仅有“死亡税率”,中国还有“死亡收费”!我们必须考虑,为什么在中国,偷偷税款、偷逃社保基本成为普遍现象?少数企业偷逃税费是其道德的问题,但如果这种现象成为普遍现象,那这就是制度问题!
中国的纳税人缴纳了税金后,还要承担残保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社保金等等,这些费用,不是需要靠政府把收上来的税款做转移支付来承担么,怎么还需要企业单独缴纳?缴纳就缴纳吧,中国很多事情都是灵活的(十足的中国特色啊!),现在好了,其他机关没事喝喝茶就好啦,税务机关全部帮你代办啦!
如果这在全国形成了一致性,我在想:社保局还有存在的必要性么?是不是要合并到税务机关里面去啊?反正以后查税,顺便查下社保就好了,养那一群人不是给政府增加负担?如果不合并,企业只报税,不申报社保,税务机关如何认定此行为?企业不申报缴纳社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如果企业不申报社保,税务机关会不会不让报税?税务机关不让企业报税,是税务机关违法还是企业违法?
我陷入了“婶婶”的思考,我好像“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