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征收的账务处理你做对了吗?
小李一大早就被财务经理叫到了办公室,财务经理告诉小李,这个月增值税申报表的留抵数和财务系统应交增值税留抵数不一致。小李一下就蒙圈了。脑海里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啊。
从财务经理办公室出来,小李认真核对了一下,发现果然不一致,财务系统里面销项税100,进项税120,本月留抵扣100-120=20。而增值税申报系统本月销项税80,进项税120,本月留抵扣80-120=40。差异就是简易征收账上计了20的销项税。而申报系统20直接填写入按照简易征收办法征税栏了。
小李告诉财务经理差异后,财务经理让他好好看看正确的账务处理方式,一定要保持账目和申报报表一致。
回到办公室,小李马上百度了一下,看到底问题出在那里?简易征收到底该怎么记账?不查不知道,一查原来发现财政部16年7月刚刚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可是小李却越看越懵逼,太复杂了。不过他还是看到了重点,《办法》说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新增了简易征收专栏。应该就是要计入这个科目。
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专栏科目专门用于核算简易征收计税。我们都知道,增值税有两种计税方式,一种是一般计税办法,一种就是简易计税办法。一般计税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抵扣制,它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而简易计税顾名思义就是简便计税,类似于营业税的计税方法,它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特定业务。营改增后,简易计税的情况越来越多,小李公司就是出租自有房产简易计税业务。
学习完后,小李心里稍微有了底,他认真梳理了一下账务处理方法觉得应该是这样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以前用的销项税额)
B 缴纳税款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贷:银行存款
而对于B的处理之前小李是分了两步
第一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第二步: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但是财务系统还没按照新的办法设置这个科目。所以小李就先这样做了
A 开具发票,确认收入时候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以前用的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B 缴纳税款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最后,小李总结,自己之所以没有做对账务处理,原因就是把增值税的两种计税方法混为一谈了,本来简易征收就是直接计税,不合并计算到销项税进行处理,自己却直接计入销项税了,所以导致申报表和科目不一致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