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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租赁别的公司运输车辆,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等能否抵扣增值税?

郝守勇 /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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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
  • 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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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公司租赁的运输车辆,若是签订了租车协议、支付了租金并有完善的用车制度等,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等允许抵扣增值税。

    请问

    我们公司租赁别的公司运输车辆,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等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你公司租赁别的公司运输车辆,若是签订了租车协议、支付了租金并有完善的用车制度等,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等允许抵扣增值税。

    参考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税法特别规定外,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郝守勇

    作者
    •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财税培训与一线实践20余年,担任多年大型企业财税顾问,现任济南天虹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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