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法第三步
之前的文章写了新收入准则五步法确认的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如何确定交易价格。
会计的本质是将经济交易分类,并在恰当的时间以准确的金额记录。
确定交易价格就是为了解决“准确的金额”这个问题。
有老铁问了,交易价格有什么好确定的,合同上不是白纸黑字都写着吗?
说的没错,合同上确实会白纸黑字地列明交易价格,但出于各种因素,这个交易价格不一定是完全固定的,而是由固定+可变构成的。
比如说:
甲公司找乙公司生产硬件,合同价格为保底80万+20万的激励,约定完工时间为今年年底,如果能如约完工,则乙公司可以拿到额外的20万奖励,如果不能如约完工,则乙公司只能拿到80万的保底。
这个合同的固定对价是80万,可变对价是20万。
请问,交易价格应该确定为多少合适呢?
又比如:
甲公司找乙公司生产硬件,合同价格100万,约定完工时间为6个月后,如果6个月后完工,每提前一天,甲公司多付1万,如果6个月后未能完工,每推迟一天,甲公司少付1万。
这个合同的固定对价是100万,可变对价是-100万到180万。
请问,交易价格应该确定为多少合适呢?
有老铁问了,为什么要有可变对价呢?大家简简单单地约定一个固定价格交易不好吗?
不好。
大家可以想想自己的年薪的构成,是不是固定base+年终奖,而年终奖是和完成KPI的情况挂钩的。
这里的固定base就是固定对价,年终奖就是可变对价。
而老板这么设置年薪的目的就是画大饼,oh不对,是为了鼓励大家完成KPI,这样老板就能早点实现买大平层大豪车的人生理想了。
同理,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为了让乙方卖力干活,给个浮动的激励方案也就不难理解了。
大家一定要记住:
准则的规定不是无缘无故出来的,不是为了增加大家通过考试的难度而变来变去的,都是因为现实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经济交易,为了更准确地记录这些交易,准则才随之而变的。
那可变对价如何估计呢?
两个方法:
1.用最可能发生的金额
2.用期望值
如果合同只有2个结果,则选择最可能发生的数字;
如果合同有多个结果,且公司有丰富的历史经验可以估计出每个结果发生的概率,用期望值。
回到上面的例子,
甲公司找乙公司生产硬件,合同价格为保底80万+20万的激励,约定完工时间为今年年底,如果能如约完工,则乙公司可以拿到额外的20万奖励,如果不能如约完工,则乙公司只能拿到80万的保底。
这个合同显然只有两个结果,要么按时完工,乙公司拿80+20=100万,要么没按时完工,乙公司拿80万。
可变对价估计用最可能发生的金额。
如果乙公司估计按时完工的概率是80%,也就是按时完工是最可能发生的情况,那这个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就是100万;
甲公司找乙公司生产硬件,合同价格100万,约定完工时间为今年年底,如果今年年底前完工,每提前一天,甲公司多付1万,如果今年年底未能完工,每推迟一天,甲公司少付1万。
这个合同显然有多个结果,因为提前或延误的天数并不确定,如果立马完工,那乙公司能多拿180万(6*30*1=180),如果无限期拖延,那乙公司一毛钱都拿不到。
如果乙公司根据历史经验估计延迟2天的概率为5%,延迟1天的概率为10%,按时完工的概率为50%,提前1天的概率为20%,提前2天的概率为15%,则可变对价估计用期望值。
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为:
100+(-2*5%-1*10%+0*50%+1*20%+2*15%)=100.3万
有老铁又问了,既然是估计,那如果估计变了怎么办?
好问题。
如果估计变了,那就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及时调整即可,也不必追溯。
各位老铁看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