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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对税务领域影响的思考

王文清 /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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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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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发表于2022年第12期《中国税务》

    作者:王文清 杜洪涛 吉洪斌

    2021年9月8日全国首笔数字人民币线上缴纳税费业务在大连市成功落地。数字经济时代,用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既方便了纳税人支付结算,提升了税务部门税费服务质效,也给税收征管等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本文结合数字人民币的特征阐述其对税务领的影响,以及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利用数字人民币推进税收工作。

    数字人民币的特征及未来

    货币本质看,数字人民币是以数字形态发行的人民币,具有和人民币纸币相同的货币功能。从未来普及看,数字人民币作为境内外贸易支付和结算手段是发展趋势,可以解决大额款项无法网上支付的问题,方便存款取款、缴纳税费等,并且支付方式更多样,有助于提升支付效率与安全。从MO(流通中现金)属性看,数字人民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具有价值及MO属性的法定数字货币,区别于数字代币,也不是现有货币的简单电子化。

    数字人民币对税务领域的影响

    数字人民币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产物,具有流通速度快、隐私性强、可脱网结算等显著特征。202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人民币的数字与实物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并由央行负责发行。未来,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地位确立后,将对税务领域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对税收制度的影响。目前税制体系下默认的是实物货币交易方式,而数字人民币的供给与需求具有多变性、隐蔽性和高速性等特征,与现实的征纳关系存在不对称性。推行数字人民币后会出现与实物货币并行的情形,因两种支付工具截然不同,可能导致相同环境下实际履行纳税义务的不同。同时,由于发票开具、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单位财务核算以及电子档案等信息管理系统之间还未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税务机关难以通过票据流与资金流发现纳税人真实的交易及支付情况,需加快推进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

    对税收法制的影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关于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等规定均以实物货币为基础,缺乏以数字人民币形式进行税款征缴、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依据。一是税收实体法方面,如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征税对象、税目、计税依据等均未明确数字人民币范畴下的征纳要素。二是税收程序法方面,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均是在实物货币背景下制定的法律,与将要推行的数字人民币在法律效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等方面存在理念差异。如虚拟主体从事数字交易或跨境交易,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时,是否按时记账或者进行纳税申报,对税收监管实时跟进带来了难度。对此,从立足长远考虑,应尽快把征纳双方以数字人民币结算的数字经济交易的征纳关系融入税法适用范畴,明确其与实物货币在税法中的同等地位。

    对税收征管的影响。一是税收执法有盲区。目前的税务岗位职责与管理流程中找不到关于数字人民币的表述,对纳税人以数字人民币交易的海量涉税信息、资金流向、税源管控、税基核定、征税对象识别等数据难以合理利用。二是税务稽查存空白。由于我国推行数字人民币处于初级阶段,相对实物货币交易,数字人民币在税务稽查检查、取证、定性等方面具有难度,所参考的税收依据处于空白地带。三是征管手段有滞后。一方面,数字人民币与传统的电子支付方式不同,具有“双离线”功能,在买卖双方未联网的情况下也可以完成交易。而当前金税三期征管系统不支持离线版数据的处理,技术环境存在不适应的情况。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采取的联盟链技术由央行专向实施监管,对纳税人的实物、股权、货币、涉税等信息尚未与国家税务总局形成共享,不利于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的融合及联动。

    国际税收的影响。数字人民币由于运营成本低、支付免费且相对匿名,因此,积极推动数字人民币参与国际结算,有利于对跨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溯,堵塞偷逃税款的漏洞。另一方面,从我国为境内外公众提供支付服务的现状看,对以数字人民币或数字代币交易发生应税行为的配套税收规定及纳税服务举措还不到位,与国际税收接轨仍存在差距。

     

    利用数字人民币推进税收工作的思考

    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出台与数字人民币配套的电子身份、电子印章合同、电子发票、电子数据等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涉税资料报送传递管理规定,满足纳税人涉税事项备案、审批全程无纸化和网络化需求。完善现有会计制度,为数字人民币交易下实施电子存档、对账、记账创造良好的基础,提高企业管理和税收征管效率。完善税收实体法,加快推进增值税立法,修订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法,有效解决数字人民币广泛应用,数字经济纳税人及征税对象确认、计税依据及税目税率适用等问题。修订税收程序法,在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方面补充完善涵盖数字人民币内容的法律条款,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税、以数管税。强化税收保障法,将全国各地出台的税收保障办法上升到税收保障法,涵盖税收征管协助、税收权益保护、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等内容,并建立政府主导的数字化信息平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税收保障需要。

    转变税务执法方式。结合经济数字化、人民币数字化的时代背景,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的理念和模式,尽快实现从传统人工管理、经验管理向数字化管理的转型。创新执法手段,在确保纳税人隐私不外泄和履行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充分借鉴数字人民币的核心区块链技术、电子账簿技术以及可追溯和标记特性,对涉税违法纳税人的真实身份、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物流、资金流等信息进行比对,追踪交易的真实性、发票开具及纳税申报等行为,完善风险闭环管理机制。

    推进税收征管数字转型。根据数字人民币需要推进流程再造,建立分类税收风险应对框架,实现税收风险各环节的数字痕迹化管理。建立税收数据安全审查、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基本制度;建立税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规范税收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同时,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构建信息共融制度。以推行数字人民币为契机,建立完善的税费征收跨部门协作与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税务(电子发票)、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支付)、市场监管(电子营业执照)、公安(电子印章与合同)、交通(电子物流)等的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加强国际货币交流的情报交换,建立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推进国际协同监管,为参与数字货币国际协调对话奠定基础。

    王文清

    作者
    • 王文清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干部学院教授,山东国税12366坐席专家、山东国税系统出口退税兼职教师人才库成员、税务总局培训中心兼职教师人才库成员。中国税网(中国税务报)税收政策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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