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谁为我们养老?

徐甘木 / 2022-11-27
文字 正常
  • 标签:
  • 职工薪酬
  • 离职后福利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其实,所谓的离职后福利就是企业额外给员工的养老金。

    当年在学“职工薪酬”这一章中的“离职后福利”时,真的是云里雾里,各种晦涩拗口的专业术语满天飞。

    有时真想感叹一句,教材为什么不能说人话?为什么非要拽这么多高大上的名词?

     

    别问,问就是为了严谨。

    其实,所谓的离职后福利就是企业额外给员工的养老金。

    上了班的老铁都知道,打工人是有五险一金的,也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分别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以上海为例,公司缴纳16%,个人缴纳8%。

    也就是说,假如你税前工资1万,那你自己每个月需要缴纳800元的养老保险,公司每个月需要缴纳1600元的养老保险。

    其中,你自己缴纳的800元养老保险会纳入个人账户,公司缴纳的1600元养老保险会纳入整个社会的统筹账户,这个账户存在的意义就是劫富济贫,oh不,是共同富裕。

    等到你干不动退休了之后,每个月领的钱就是个人账户+统筹账户按一定比例给你的。

    说白了,这个养老保险就是在大家还年富力强的时候,每个月强制从工资拿出来一点钱进行强制储蓄,等到干不动的时候,再把存起来的钱分月发给大家保障大家的退休生活。

     

    那教材上的离职后福利又是什么鬼呢?

    上面说的养老保险属于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缴纳的,不管你愿不愿意,每个月都得缴纳,不管公司愿不愿意,每个月也得缴纳。

    而离职后福利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开支完全由公司承担,不强制要求,公司有能力有意愿的话可以承担,有能力没意愿或者没能力有意愿或者没能力没意愿而最终没有承担的不作强制要求。

    简单来说,可以粗暴地将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之间的关系理解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企业不给员工提供补充养老保险无伤大雅,最多被吐槽一句福利不好,但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就是违法了。

    但其实以我换了4家公司的经验来看,没有一家公司是提供补充养老保险(离职后福利)的。

    这个补充养老保险(离职后福利)的运作模式是这样的:

    公司设立一个信托基金,每年向基金交钱,并雇佣基金经理用这个钱在市场上投资赚取收益,员工退休后的补充养老金就从这个基金出。

     

    那教材上说的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是什么意思呢?

    设定提存计划是公司定期给基金缴存固定金额,设定受益计划是公司要为退休员工提供约定好的福利。

    有老铁问了,区别是啥呢?

    核心区别在于风险的承担方。

    设定提存计划的风险承担方在员工。

    公司只负责定期按固定的金额给基金交钱,基金的余额全部都用于给退休员工发养老金,如果基金经理一顿操作猛如虎,整天在坟头蹦迪,把基金亏光了,那员工退休后一分钱都拿不到。

    而设定受益计划的风险承担方在公司。

    公司给员工画饼,oh不,是描绘他们退休后的美好蓝图,退休后每个月我给你XX钱作为补充养老金,这个养老金还会随着通货膨胀和生活压力而定期上涨。

    这个钱还是从基金里面出,公司还是要定期给基金打钱,但如果基金经理还是一顿操作猛如虎,把基金亏光了,那公司只能认栽,还是要按照当初约定的蓝图给退休后的员工发补充养老金。

    那如果基金经理是中国巴菲特,将基金规模翻了很多倍呢?

    那这个基金余额扣掉当初跟员工约定的金额,剩下的归公司所有。

    有老铁又问了,那可不可以有这样一种计划,基金亏钱了,公司按照原来的约定给我们兜底养老,基金赚钱了,公司多发点养老金?

    我只能说,咱们梦里见。

    作者
    • 徐甘木 上财毕业,ACCA+CPA持证者,现为互联网企业财务BP 微信公众号:徐甘木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