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高下立判!

徐甘木 / 2022-11-07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应付票据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如果客户能给开出票据的话, 相信我,卖家会开心地想要上天。

    CPA教材有个特点,总是喜欢上来就讲一堆某项事物的细节操作,对于这个东西是干嘛的,在商业社会中有什么意义提及得并不多。

    这就造成大家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听过很多道理,仍然过不好这一生,oh不对,是学过很多细节,却依然干不好工作。

    比如说票据,我当时学得就云里雾里。

    一是当时不理解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区别,为什么要存在应付票据这种结算模式。

    二是应付票据涉及到的细节科目很多,XX条件下要转入“应付账款”,XX条件下要转入“短期借款”,让人困惑无比。

     

    后来工作了,接触到真实的商业社会,才明白这些东西背后的道理。

    相较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是一种对卖家保障程度更高的结算模式。

    对卖家来说,所谓的保障就是早点收到钱,这是几乎所有卖家在卖出东西后的唯一诉求。

    有老铁可能问了,卖东西不是应该立马收到钱吗?

    就这么说吧,卖东西立马收到钱都是To C的企业才能做到的,因为个人消费者基本都不可能去赊账消费,但是对于To B的企业,卖东西立马收到钱就是一种奢望,尤其当面临的是大客户时,只能靠给大客户更长的账期来跪舔人家买自己的东西。

    就是这么卑微,没办法。

    给客户的账期对客户来说就是应付账款,而应付账款就像是打个没有明确支付时间的欠条,什么时候付得看客户什么时候有钱,或者说什么时候有心情付。

    有老铁问了,卖东西时难道不会跟客户签合同吗?合同里约定好付款期限不就好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合同里面约定好交付产品后一个月内付款,到了一个月,你去催客户,客户说哎呀流程卡在我们财务那里了得等一等,你等了一个月,再去催,客户说哎呀我们最近资金链也紧张,资金都周转不过来了,再等等一定付。

    什么?你说你去法院告客户?

    且不说耗费的时间精力,但说去告这个行为,以后跟这个客户就别想做生意了,下辈子也不可能了。

    什么?你说再去开发新的客户?

    对公司来说,最难的就是开发客户,好不容易抱住一个大腿,因为别人晚付几个月货款就直接去起诉,意味着以前付出的开发客户的努力直接付诸东流了。

     

    如果客户能给开出票据的话, 相信我,卖家会开心地想要上天。

    为什么?

    因为票据有明确的支付时间,到了期限客户必须无条件支付。

    票据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两种,银行承兑汇票对卖家的保障程度比商业承兑汇票更高。

    为什么呢?

    因为付款方的信用不同。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方是公司(也就是客户),而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方是银行。

    银行的信用可比公司高多了。

    公司可能拿不出来钱来,可能破产,而银行拿不出来钱破产的概率微乎其微,真有那一天,说明国家信用也接近凉凉了,还追什么债,先跑路吧。

    有老铁问了,客户用自己的信用开汇票付款可以理解,银行为什么会替公司支付货款呢?银行又不是公司的亲爸爸。

    俗话说得好,无利不起早。银行这么做必然是有利可图的。

    银行不会凭空替公司支付货款,是会收取保证金的,收保证金就相当于获取了定期存款,办理承兑汇票还会有手续费收入,而且只要有承兑汇票就会有贴现业务,又可以再收一把利息。

    这就是所谓的“一鱼多吃”。

    一般来说,公司在银行存的钱可以直接抵扣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银行毕竟不是傻子,没有公司的存款保障,怎么可能轻易替公司付钱),如果汇票到期时不够扣,银行需要垫资,这部分垫资就变成了公司欠银行的钱,此时公司账上的“应付票据”就会变成“短期借款”。

     

    虽然汇票是到期支付,但对于卖家来说,如果急需用钱,也是有操作办法的。

    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可以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可以直接贴现。

    应收账款呢,就纯粹是买家无偿占用卖家的资金,到期时间模糊,能不能追回款还是个问号,就算追回款,可能也要打个折扣。

    孰优孰劣,是不是一目了然?

    徐甘木

    作者
    • 徐甘木 上财毕业,ACCA+CPA持证者,现为互联网企业财务BP 微信公众号:徐甘木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