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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打就要立正

徐甘木 / 2022-10-25
文字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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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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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挨打就要立正,做错就要改正,会计准则诚不欺我!

    或有事项最大的特点是不确定性,即使是能被确认为资产负债的或有事项,不确定性仍然是存在的,只是不确定性变低了。

    变低不代表没有。

    既然仍然有不确定性,就说明我们入账的金额是估计的,既然是估计,那就意味着和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

    不相符时该怎么办呢?

    以未决诉讼引发的的预计负债为例,

    1.如果前期合理预估,之后的实际情况与预估不相符,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如果前期没有合理预估,之后的实际情况与预估不相符,要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前期预估合理,之后正常入账,如果预估不合理,就要改前期的账。

    怎么判断前期预估合不合理呢?

    核心就一点,当时的预估是不是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做出的最佳估计。

    就像那句话说的:

    你必须拼尽全力,才有资格说自己运气不好。

    在这个场景下,就是:

    你必须考虑周全合理估计,做的账才不会被翻案。

     

    举个例子:

    甲公司2020年9月被竞争对手起诉,当时在法院的调解下,与原告达成初步和解意向,按照该意向,甲公司需要向对方赔偿1000万。当时计提预计负债1000万。

    2021年,甲公司竞争对手控股股东变更,新的控股股东认为原调解决定不合理,不再承认原初步和解相关事项,向法院请求继续原法律程序。

    2021年7月,此场诉讼结案,甲公司需要承担损失赔偿3000万。

    在这个例子中,甲公司2020年计提的预计负债1000万和实际需要赔偿的金额3000万显然差异巨大,那该如何调整呢?

    就要看甲公司当时对预计负债的估计1000万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周全,是否是依据当时的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做出的最佳估计?

    题干中表明2020年,双方达成了初步和解,和解意向中就是赔偿1000万。

    那这1000万就是基于当时的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所能做出的最佳估计了。

    至于后来竞争对手控股股东变更,变更后的控股股东翻脸不认人,不再同意和解,甲公司在2020年是预计不到的。

    如果甲公司2020年就能预估到它的竞争对手2021年会变更控股股东,而且控股股东还会推翻之前的和解协议的话,那其实这边建议甲公司直接转行算卦呢,保证赚的盆满钵满。

     

    因此,2020年的预计是合理的预计,那针对预计和实际的差额2000万就直接计入2021年的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2000万

      贷:预计负债   2000万

    有老铁问了,那如果当时的预计1000万不合理呢?

    不好意思,那就是当时没有尽责,就要翻案了,就要调整2020年的损益了,但对于2021年来说,2020年的损益早已化为留存收益了,所以调整2020年的损益只能去调整留存收益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万

      贷:预计负债       2000万

    借:盈余公积    200万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万

    (此处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过渡)

    挨打就要立正,做错就要改正,会计准则诚不欺我!

    徐甘木

    作者
    • 徐甘木 上财毕业,ACCA+CPA持证者,现为互联网企业财务BP 微信公众号:徐甘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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