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的冬天,会更冷
图1:深圳鹏城
因在审计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联讯)创业板IPO上市财务报表和2011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8月31日,证监会对深圳鹏城所和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洪、刘涛作出〔2016〕104号行政处罚决定。
蹊跷的是,早在8个月之前,深圳鹏城所已注销,处罚主体不复存在。
2013年5月15日,深圳鹏城因审计云南绿大地的IPO项目,被财政部、证监会撤销证券业务许可,为曾经的执业疯狂埋单。
先撤销执业许可,然后执业团队整体改头换面,再注销法人主体,最后来行政处罚---
这是在惩罚谁?
图2:瑞华
前有鹏城之金蝉脱壳,后有瑞华之重蹈覆辙。
然而不同的是,证监会对瑞华在康得新财务造假案件中的审计责任,至今并未作出正式的处罚结论,尽管昔日的“千亿白马股”康得新已经退市,尽管实际控制人钟玉身陷囹圄,禁声已久……
瑞华并没有注销,好像是在等待行政处罚落地。
然而,曾经成为行业窗口的瑞华公众号,已消失在浩瀚网络,未抖起一粒尘埃……
瑞华的客户,连同昔日大树下的看门人,都已经转战疆场,风水轮流。
一声叹息之余,姗姗来迟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是在等待什么?
图3:正中珠江
“两康事件”的另一个看门人---正中珠江。
2021年2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中的审计机构作出〔2021〕11号行政处罚决定:对正中珠江没一罚三,共计罚没5,700万元,对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蔚、张静璃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5年市场禁入,对苏创升给予警告,罚款10万元+10年市场禁入,对刘清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
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及直接责任人员杨文蔚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
在此之前,正中珠江沿着瑞华的前车之鉴,团队另起炉灶,客户流失殆尽。
行政处罚程序终结了,民事诉讼正在进行时,兴许还会有二审、再审什么的……
今天的正中珠江,依然保留着。
这是在告诉CPA什么呢?
CPA的不堪往事里,有太多耐人寻味的细节,和门道。
看门人的责任,一方说的头头是道,其实也含糊不清。
风起时,方向难辨!
刚刚收到气象台的暴雪和道路结冰蓝色预警:明天开始,暴雪来袭。
冷,CPA会更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