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变化
1、外贸企业出口、进货明细录入取消“审核认可”的操作
2、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流程优化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流程步骤取消了“数据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确认明细申报”、“生成汇总表”。
录完明细数据后,无需再单独做数据一致性检查(保存数据时自动校验、取消换汇成本检查)、无需再确认明细、取消汇总表。
3、取消换汇成本检查及情况说明填写
企业申报端不再进行换汇成本检测,改为更科学的监控方式(在税务审核系统中设置综合换汇成本进行监控)。
4、取消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采集
申报系统中没有课采集备案单证目录的表单了。
5、退税明细数据录入新变化
(1)关联号编制规则发生变化
原申报系统对关联号要求一份报关单一个关联号或报关单的一个项号一个关联号,怎么编制没有明确要求。
新申报系统修改为按21位报关单号对应一个关联号,即必须按一个项号对应一个关联号,且关联号的编制规则为6位申报年月+3位申报批次+5-8位流水号。例如2020年10月申报2019年出口的业务,一份报关单中有两个项号商品,本次申报批次为申报年月2019年12月的第5次申报,则关联号应分别为:20191200500000001、20191200500000002。
同时,报关单跟进货发票对应取消了多对多,采用一对一、一对多规则。即一个关联号下只能一条出口对应一条进货明细、或一条出口对应多条进货明细。
(2)不再加权平均计算退税
由于关联号按项号编制了,申报系统中也就不再按原来的同一关联号下相同商品编码加权平均计算进货单价及购货金额了,同时也不再按加权平均计算的购货金额计算退税,而是改为按录入进货明细表的数据来计算的。
在录入进货明细数据时,根据购货凭证类型进行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税收专用缴款书”;录入消费税数据时,类型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出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
6、无纸化企业取消数字加签
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企业,不再使用税盘进行加签生成申报数据,改为直接生成申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