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投资合伙企业的入账及所得税处理

Peter / 2018-05-24
文字 正常
  • 标签:
  • 会计准则
  • 会计技术
  • 税法解读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教你一招,递延税不求人。

    市场上合伙制基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投资合伙制基金,本文主要讨论公司制合伙人参与合伙制基金的入账及递延税的处理。

    一、投资行为的会计处理

    1、对合伙制基金具有控制(本文不讨论如何认定为控制,请参考私募股权基金合并报表框架)

    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

    2、对合伙制基金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或按照CAS2第三条第二款“(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FVTPL”),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计入FVTPL

    3、不属于上述两种

    计入FVTPL

    二、所得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 税总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上述所得需要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进行调整,上述两个文件均部分失效,请参考(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及后续更新,基本口径类似于企业所得税。(请参考合伙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

    三、递延所得税处理

    根据CAS18,除非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1、企业能够控制该项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

    2、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2、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通常情况下,居民企业投资另外一家居民企业不确认递延税,原因有:

    1、如果母公司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都是税法上的居民企业,且未来母公司计划通过分红收回投资,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则这块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2、母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通常长期持有,可以控制转回的时间,且不会转回。正常运转下不会处置。

    但是,对合伙制基金的投资通常需要确认递延税,理由如下

    1、合伙制基金存在约定的存续期,存续期结束后需要对合伙制基金进行清算,从而实现投资收益。

    2、合伙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通过转让实现退出。

    四、递延税的计算(为简化计算,假设税率100%)

    合伙制基金投资不同的会计处理及特殊的税务处理,同时会影响账面金额和计税基础的差异。分类讨论

    背景假设:A公司投资B合伙基金,投资成本100元,投资占比20%(不考虑该比例对账务处理的影响,即这个比例既可以认定为控制,也可以认定为重大影响,也可以认定为金融资产,即仅用于后面举例的计算),20X8年B合伙基金实现会计利润60元,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50元,B合伙企业无除了净利润之外的净资产变动。

    1、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处理

    A公司对B的投资,账面金额100元

    由于B实现5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A公司需要对50*20%=10元进行纳税,确认应交税金10元。A公司纳税10元后,对B投资的计税基础上升为110元

    所以,A公司账面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确认10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处理

    A公司对B公司进行权益法调整,账面金额为100+60*20%=112元

    由于B实现5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A公司需要对50*20%=10元进行纳税,确认应交税金10元。A公司纳税10元后,对B投资的计税基础上升为110元。

    所以,A公司账面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确认2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处建议将2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拆成1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12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前者是因为先分后税的合伙企业特殊税务处理导致的,后者是权益法调整导致的,分开可以分别统计两个事项的累计影响值,亦方便校验。(校验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合伙企业缴纳所得税金额和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损益调整金额)

    3、计入FVTPL,调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A公司对B公司调整公允价值,账面金额为100+60*20%(净值增加占比)=112元

    由于B实现5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A公司需要对50*20%=10元进行纳税,确认应交税金10元。A公司纳税10元后,对B投资的计税基础上升为110元。

    所以,A公司账面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确认2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处建议将2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拆成1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12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前者是因为先分后税的合伙企业特殊税务处理导致的,后者是调整公允价值导致的,分开可以分别统计两个事项的累计影响值,亦方便校验。(校验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合伙企业缴纳所得税金额和会计上FVTPL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补充事项:

    1、所得税纳税调整

    投资合伙企业,将会计利润先调整联营企业损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形成DTL)再调整分享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形成DTA),最终形成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12+10),计算企业所得税。此情形下会计利润*税率=所得税费用(当期+递延)

    作为对比,投资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先调整联营企业损益(不形成DTL,因为通常不会转让,可以控制不转回,分红又无须纳税),形成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12),计算企业所得税。此情形下会计利润*税率不等于所得税费用(只有当期没有递延)

    再作为对比,作为对比,投资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先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形成DTL,因为FVTPL通常转让退出),形成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12),计算企业所得税。此情形下会计利润*税率=所得税费用(当期+递延)

    2、账面金额和计税基础的差异认定为暂时性差异有一个前提,即账面金额在最终退出时可以全额抵税。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清算的相关处理和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的相关处理,最终金额是可以抵税的。如果最终退出方式是减资退出,由于减资相关的所得税处理是不承认被投资企业的亏损的,所以如果是减资退出,60(会计利润)和50(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就不是暂时性差异,而是永久性差异,不能确认递延税。

    作者
    • Peter Peter,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具备多年的审计、投行、资本市场经验。
      微信公众号:资讯布道者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