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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赁的办公室发生了30万元装修费,摊销期限的三种情况!

郝守勇 /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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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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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情况一

    公司租赁办公室,租期10年,发生装修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账务处理1:支付装修费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万元

    账务处理2:按照3年分摊装修费(至少3年)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0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10万元

    提醒

    企业对租赁房屋、建筑物进行装修发生的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情况二

    公司租赁办公室,租期2年,发生装修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账务处理1:支付装修费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万元

    账务处理2:按照2年分摊装修费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5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15万元

    提醒

    1、企业对租赁房屋、建筑物进行装修发生的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2、若租赁年限少于3年的,凭相关合法凭证按照实际租用年限摊销。

    情况三

    公司租赁办公室,租期10年,发生装修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租赁到第7个年度的时候需要重新装修。

    账务处理1:支付装修费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万元

    账务处理2:若按照10年分摊装修费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3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3万元

    账务处理3:第7个年度的时候,将剩余装修费一次性摊销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2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12万元

    提醒

    企业承租房屋发生的装修费在剩余的租赁期满前需要重新装修,可以在装修当年,将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在税前扣除。

    补充

    若是房子属于自有的,而且装修费支出达房产原值50%以上、装修后的房产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计入房产原值,在尚可使用的年限内计提折旧;若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应按不低于3年进行摊销。

    政策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装修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郝守勇

    作者
    •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财税培训与一线实践20余年,担任多年大型企业财税顾问,现任济南天虹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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