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天,提单发货人没显示出口商就不让退税??
某群友咨询:出口货物的提单发货人是应客户要求显示的客户名称,能办理退税吗?某税局的税官答复说:不能!
提单发货人未显示出口企业名称,真的不能办理退税吗?
先讲下为什么会出现提单显示客户名称的原因:
正常来说,出口商销售货物,提单的发货人显示的是出口商,收货人显示客户或直接显示TO ORDER等。但如果客户是中间商,他购买货物后直接再销售给终端客户时,客户出于运输成本的考虑,会要求出口商直接把货物运输到终端客户国家,这时候如果提单发货人上还是显示出口商的话,那么终端客户在以后有可能会甩开中间商直接与出口商联系采购。因此,客户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考虑,会要求出口商在提单上直接显示客户。
出口退税上来说,单证备案的提单上,发货人如何显示是没有要求的,即不论显示出口商还是显示客户或其他第三方都是符合退税政策的。但是一些地区税局在审核出口退税时,对这类没有显示出口商名称的出口业务不给办理退税。这样就给很多有这类三方贸易的出口商来造成难以退税的风险。
如果税局不允许这类业务办理退税,那出口企业应如何应对呢?
1、如上面某税官所说的,做“异地换单”
所谓异地换单,指的是出口商在起运港先让船公司出具以出口商为发货人的提单A,收到货款后,出口商把提单交中间商客户,中间商客户在中转港或目的港找船公司代理重新出具以中间商客户为发货人的提单B,中间商客户把提单B交终端客户提货。这样就可以解决客户不想让终端获取出口商企业信息的担心,而且出口商还能提供符合税局要求的提单来退税。
2、出具分单用来办理退税单证备案
即出口商让船公司出具以中间商客户为发货人的主单,出口商再让货代公司出具一份以出口商为发货人的分单。待收到货款后出口商把主单交客户使用。用分单来办理退税。
以上操作需要注意货款风险,即尽可能的先全部收汇后再把主单交客户,否则很有可能会货被提走了,货款也收不回来,造成钱货两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