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业:纳税风险防范与节税筹划--以混凝土、水泥企业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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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企业提供税务与法务服务的既往案例,以水泥、混凝土企业为视角,对建材业在营改增后的新政策与生态环境下的纳税风险与防范、及节税利益获取的税务筹划,进行分析与研讨。
讲座内容
本讲座主要基于对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企业提供税务与法务服务的既往案例,以水泥、混凝土企业为视角,对建材业在营改增后的新政策与生态环境下的纳税风险与防范、及节税利益获取的税务筹划,进行分析与研讨。
讲座提纲
一、增值税
(一)征收率
思考1:为满足客户获取充足进项税额的要求,混凝土企业即时改为依17%税率开票与交税,是否允许?
思考2:干混砂浆能否也依照混凝土适用3%征收率?
(二)即征即退
思考1:即征即退政策之设定条件的细化讨论
案例:伪造投入骗取税收优惠
思考2:退还的增值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与税务稽查方法
思考1:水泥、混凝土业纳税评估指标与方法的细化讨论
思考2:水泥、混凝土业纳税风险与防范
实例;自购发电机、购入煤炭的铅笔注明等
案例:华润水泥行政诉讼案
(四)专题讨论
思考1:追索欠款(利息或违约金),是否须交增值税?
思考2:追索欠款(利息或违约金),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综合案例:水泥厂提货卡之财税处理
(六)节税筹划
案例1:工作服
案例2:改销售为受托加工:相关合同范本
——思考: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之区分
——思考:如何界定增值税上的“受托加工”?
案例3:贸易融资:相关合同范本
——思考:贸易融资法律关系认定:买卖关系 PK 融资关系
——思考:贸易融资,中间方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其他税种
2、房产税:水泥库、搅拌楼等,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3、土地使用税:搅拌站占地是否应缴纳耕地占用税?能否免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自采砂石应缴纳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