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上运抵国显示为中国的几种情况分析
做出口的,经常会遇到运抵国显示为中国的报关单。有一些人一下子就懵逼了!我明明出口的货物这怎么显示的没出国啊?是不是报关报错了?其实这个问题真不是报错了。
对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现运抵国为中国的,一共有三种情况:1、拼箱出口;2、进入特殊区域及出口监管仓库;3、进入保税区。
一、拼箱出口业务
主要是海运出口的,采用集装箱装运。但是有一些企业出口的并不是整箱货物而是小批量货物,如果单独使用一个集装箱的话,运输成本会增加,因此对于这些出口小批量的出口企业来说就会选择拼箱运输,即找拼箱公司订舱,拼箱公司会根据货物性质及同一目的地的原则,把几家出口公司的货物装在一个集装箱里运输。
对于拼箱货,出口企业不能去场站提空箱运到仓库装货,只能是出口商自己送货到拼箱公司指定的地点,由拼箱公司进行装箱。装箱地点一般位于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或保税区内,因此出口企业在对拼箱货物报关时,只能填报运抵国为中国,运输方式申报装箱地所位于的区域,如物流园区或保税区等。
对于该类运抵国为中国的拼箱模式,可以从报关单上显示的最终目的国(地区)来判断,如果属于拼箱出口的,则其最终目的国(地区)会直接显示该货物的境外目的国,如图:
因此,如果判断为该类业务是拼箱出口,则属于正常出口业务。
二、进入特殊区域或出口监管仓库
对于进入特殊区域的货物,属于视同出口。根据财税2012 39号,特殊区域共7类: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区、中哈霍尔果斯合作区、保税物流中心B。
根据署加发2005 39号文,出口货物运入出口监管仓库暂时储存的,执行入库即退税政策,也就是说出口货物虽然还没有离境,但是只要运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就可以退税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入库退税的出口监管仓库只有署加发2007 494号、署加发2008 506号、署加发2010 347号所列举的22个经批准的出口监管仓库才符合退税要求。
对于进入特殊区域或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其报关单的运抵国也是显示中国,最终目的国(地区)显示中国,需要根据运输方式来判断是进入哪个特殊区域的。如图:
三、进入保税区
对于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分三种情况:1、拼箱;2、进入保税区进行仓储再离境出口;3、进入保税区使用的货物。
对于进入保税区的拼箱货物,属于正常出口的,可直接退税。
对于进入保税区仓储再实际离境出口的,入区时不能退税,只有实际离境后取得出库的备案清单才能退税。
对于进入保税区使用的货物,不得退税。
因此若遇到报关单的运输方式显示保税区的业务,需要跟业务员确认属于哪种业务方式。
退税处理:
对于上面这三类运抵国显示中国的业务,退税预申报时都会出现疑点提示,如图:
对于第一种拼箱出口的货物,直接忽略该疑点,若税局有疑问的,可提供提单等能证明出口的单据。
对于进入特殊区域或出口监管仓库的,依照财税2012 39号及署加发2005 39号,销售给境外或特殊区域内单位或个人的商品,入区即可退税。
对于进入保税区的商品,需要实际离境后申请退税,并提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